为进一步倡导市民规范文明的养犬行为,引导居民持续主动做好日常生活垃圾分类,营造整洁有序、安全和谐的宜居氛围,结合人大代表收集的意见建议,金山区漕泾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镇社事办、平安办等于近日开展以“依法文明养宠·规范垃圾分类”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
随手——垃圾分类
执法队员和各单位工作人员分为三组,特意选在晚间居民外出遛狗和垃圾投放的高峰时间段,到辖区内三个居委会的垃圾投放点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普法宣传和执法夜查。
群众有话说→
“现在大家都知道垃圾分类了,我就是在家里把垃圾分好,再下来扔的。”在小区垃圾集中投放点,前来投放垃圾的居民这样告诉检查的工作人员。
检查过程中工作人员也发现,居民群众在干湿垃圾分类方面都做得较为到位,极少出现混投情况。但在可回收垃圾分类投放方面略有不足。于是,工作人员就可回收垃圾与有害垃圾的分类和投放的相关法律法规、注意事项等为居民进行了一一讲解,通过面对面交流让居民进一步了解全面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性。
随手——清除宠物粪便
执法队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向爱犬人士宣传要做好及时清除宠物粪便、外出佩戴牵引绳的相关规定,促进居民提升依法文明养犬意识,共同维护整洁、卫生、和谐的居住环境。
此次活动
让市民群众进一步认识到了文明养犬和全面做好垃圾分类的重要性,促进了文明社区建设。
接下来
金山城管将一以贯之做好相关教育普法和执法巡查工作,持续提升城市管理精度,助推社会文明风尚和城市环境品质提升。
金山城管普法小课堂
依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饲养宠物不得影响环境卫生。对宠物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场所产生的粪便,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即时清除。未及时清除宠物粪便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