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改坡”中搭阁楼
雷霆整治解民忧
静安城管大宁中队
近日,有居民向《民生一网通》节目反映,延铁小区中有多户居民在“平改坡”的公共空间中擅自搭建建筑物,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大宁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接报后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工作组,并前往现场展开调查。
私搭乱建
安全隐患抛之脑后
在现场,执法人员发现“平改坡”中的违法建筑功能布局全面,已形成了卧室、卫生间、厨房、储藏室等独立空间,私拉的电线随处可见,瓜果蔬菜散落一地,堆放的杂物更是不计其数,而居住其中的居民则爬上爬下、频繁进出,发出各种噪音,不仅对楼下住户正常生活产生影响,一旦发生火灾,后果更是不堪设想。经过进一步调查,执法人员得知自2011年“平改坡”工程完工后,一些居民便陆续在“平改坡”的封闭空间中私自搭建了阁楼,从一户扩展到六户,此后的十多年里,又不断扩大和修缮,形成了目前杂乱无章的局面。鉴于此处存量违建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大,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执法队决定立即开展整治,啃下这块“硬骨头”。
走访约谈
拆违工作有的放矢
在开展拆违整治前,大宁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首先对这些违法建筑的人员情况、搭建用途等进行了细致排摸。据调查,阁楼内的违法建筑共涉及6户居民,主要用于人员居住和堆放杂物。掌握了这些第一手资料后,执法队制定了有针对性的拆违方案。同时,执法队与居委、物业等部门轮番接力,多次上门走访沟通,并专门召开了协调会,约谈当事人共同协商,告知其法律法规,用真诚取得了他们的理解和支持。随后,在要求相关居民限期搬离阁楼的同时,也积极协助部分居民申请经适房,并联系民政部门对困难户实施帮助。
雷霆整治
多年顽症一朝根治
4月中旬,在大宁路街道组织下,大宁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管理办、拆违办、居委、物业等部门开展整治行动,对“平改坡”中的违法建筑实施集中拆除。在拆除行动之前,执法队员们首先在周边区域设置警戒线,防止居民误入造成误伤,而在拆除行动中,也注意方式方法,避免对房屋造成影响。拆违工作完成后,环卫部门立即对建筑垃圾进行清运,并将现场清理干净。整个拆除行动持续两天,在联合执法队的细致工作下,共拆除违法搭建80多平方米,生活设施及居住设施被悉数清理干净,通往楼顶的维修口也安装了铁门并上锁,“平改坡”中的违建问题自此得到了根治。
今后,静安区大宁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将继续加大对违法建筑的整治力度和执法强度,以“新增违建零增长、存量违建负增长”为目标,坚决遏制各类违法搭建行为,努力营造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不断提高市民群众的生活品质。
静安城管
普法小课堂
违法事项名称
擅自搭建建筑物
违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