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渡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收到群众来电反映,某别墅小区9号、10号业主在院子里养了好几只鸡,臭气熏天,强烈要求整改。
接报后,执法队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核实,发现该处两户确实存在饲养家禽的情况。铁丝网靠墙围圈,里面各养了五六只鸡,鸡粪随处可见,污水四溢,阵阵臭味随风飘散,可以想象随着天气逐渐炎热将会是怎样一幅“让人寻味”的景象。
执法队员从10号业主曹老先生处了解到,这些鸡是他在家实在无事可做,所以特意从网上买了小鸡来养大的,既打发时间,又可以等着下蛋或宰来吃。对此,执法队员向其一一开展了相关普法教育并责令限期改正。随后,又在小区里进行了全面巡查,发现11号也存在饲养家禽的情况。
截至日前,3户业主已将活禽全部处理完毕。西渡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提醒广大居民:“本市农村以外地区,不得饲养家禽家畜。比起养鸡养鸭,莳花弄草、下棋烹茶岂不是更‘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