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9-11
标题 对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206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机构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索引号   印发日期  
文号 沪城管提案[2018]10号 体裁  

对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

第0206号提案的答复


吴青峰委员:


您提出的“020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城管执法辅助队伍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本市城管执法辅管人员的基本情况


根据《关于规范本市基层辅管人员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密件),城管执法辅管人员分为协助执法类辅管人员与协助管理类辅管人员。截至2018年3月底,本市城管执法队伍直接带管的协助执法类辅管人员共5513人。其中,基层中队自行购买服务的883人(16.0%),街镇等部门购买的4630人(84.0%);此外,由其他部门购买服务,但基层中队经常固定使用的辅管人员有7244人(平均每月使用1次以上)。上述两部分,合计12757人。协助管理类城管执法辅管人员数量较少,经统计共68人,主要从事文职内勤工作,共涉及7个区、25个街镇,其中男性26人(38%),女性42人(62%)。目前,各街镇普遍采用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来进行综合管理,通过政府采购模式公开招投标选择公司并签约。出于统筹有限力量的考虑,一般由街镇网格化中心、综治办(郊区)等统筹管理各类辅管人员。


街镇城管执法机构使用社会服务力量主要从事三方面工作:一是区域巡查和固守,主要针对城管执法后,易于回潮反复区域的管理;二是发现问题后的及时处理,主要是对巡查发现的违法违规事项,及时报告城管执法部门,并对当事人开展宣教劝阻、帮助改正等工作;三是执法过程中提供辅助服务,主要是帮助搬运暂扣物品、维持现场秩序等。


二、目前的管理情况


市城管执法局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指导监督城管执法系统加强对城管执法辅管人员的管理。


(一)制定管理意见,指导基层规范城管执法辅管人员管理。2017年4月,市城管执法局印发《关于规范本市城管执法勤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对本市城管执法勤务辅助人员的管理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对“城管执法勤务辅助人员”的定义、人员招聘培训管理上岗退出要求、人员工作职责和禁止性规范等,并对各区局和城管执法中队的管理工作提出了要求。全市城管执法系统认真推进落实文件要求,目前全市有164个城管执法中队制定了勤务辅管人员的成文管理制度,170个城管执法中队建立了勤务辅管人员的定期考核制度。


(二)加强教育培训,构建城管执法辅管人员培训体系。2017年6月,市城管执法局发布《关于开展本市城管执法勤务辅助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基层单位加强对勤务辅助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对培训职责分工、培训层级和培训内容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三)规范着装标识,明确城管执法辅管人员着装标准。2017年8月,市城管执法局发布《关于城管执法勤务辅助人员反光背心式样标准及管理要求的通知》,对城管执法勤务辅助人员的着装标准和管理要求进行了规范。根据市局文件要求,目前全市有164个城管执法中队制定了勤务辅管人员的成文管理制度,170个城管执法中队建立了勤务辅管人员的定期考核制度。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对辅管人员的管理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管理依据较少,缺少具体操作的规范标准


目前,街镇广泛使用辅管人员参与社会治理,但未构建辅管人员管理的全套规范体系。2017年9月,市委办公厅发布《关于规范本市基层辅管人员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密件),文件明确了辅管人员的定义和分类,在理顺管理体制、优化总量配置、规范岗位职责、规范人员招聘、规范管理使用、完善政府购买、健全综合监管等方面提出了原则性要求。但基层在具体操作时,尚无具体的明确规范可以依据,各地操作手法也不一致。


(二)管理主体多元,统一管理存在困难


目前,街镇购买辅管人员服务和具体使用的单位不统一,购买单位和使用单位对辅管人员的管理职责分工不明确,没有界定好城管执法人员、辅管人员及其他参与执法工作的部门和单位的职责界限、工作程序和工作标准。条块之间的分工配合有待进一步强化,多头管理和重使用轻管理的现象同时存在,缺乏统一的管理标准和要求。


(三)辅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易产生社会矛盾


城管执法工作主要涉及乱设摊、违法搭建、跨门营业、乱敲承重墙等事项,其工作性质导致与违法当事人矛盾大,处置难度大,处置过程中易引发冲突,工作要求高。而大量辅管人员以外来人口为主,年轻人居多,很多为高中及以下学历,对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程序要求的理解和掌握易于出现偏差,在工作中易采取简单粗暴方式,导致社会矛盾激化。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工作思路。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规范本市基层辅管人员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城管执法辅管人员管理实行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原则,加强对城管执法辅管人员的管理。针对提案中所指出的城管执法辅助人员的录用缺乏管理、全市缺乏对第三方公司统一的规范管理要求、政府购买服务的界限不清晰、对城管执法辅助队伍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对城管执法辅助人员缺少明确的定性定位和统一配套的服装、标志、装备等问题,下一步,市城管执法局将继续深入研究,继续修订、完善城管执法辅管人员管理相关制度。


(二)明确管理责任主体。与城管执法辅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者与有关市场主体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的政府部门,是辅管人员主管单位,负责辅管人员招聘、监督、管理、使用等工作。直接使用城管执法辅管人员的城管执法部门和机构,应承担城管执法勤务辅助人员履行城管执法辅助工作职责产生的相关法律后果。


(三)优化总量配置。协助执法类城管执法辅管人员实行严格额度控制,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城管执法在编人员。城管执法辅管人员的主管单位会同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按照总量控制、倾斜基层、动态调整、分类使用原则,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治理情况,科学研究测算辅管人员总量,研究制定人力资源规划、员额配置和岗位设置标准,并适时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四)规范人员招录。明确城管执法辅管人员的招聘条件、标准和程序,严格辅管人员招录资格条件,在年龄、学历、身体条件、政治审查等方面进行规范。研究确定城管执法辅管人员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及禁止行为等事项, 加强城管执法辅管人员招聘整体性规划。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要求和市场化用工标准,督促严格履行政府购买服务合同。


(五)强化日常管理。加强考核培训,定期对城管执法辅管人员的工作绩效、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考核,严格岗前培训制度,定期对辅管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并建立健全年度学习教育与技能培训制度。规范城管执法辅管人员识别服样式、标识等标准,健全管理使用制度。探索城管执法辅管人员工作激励机制,树立职业认同感。强化对城管执法辅管人员的监督机制,及时对不符合要求的辅管人员和承接主体进行清退整顿。 


来源: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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