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第15届2次0823号代表建议_关于进一步加强渣土执法的意见建议 | ||
发文机构 |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索引号 | 印发日期 |
(一)案由陈述:
城管执法工作中,渣土执法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专项执法工作。近几年来,随着渣土专营企业的逐步规范,对于持证企业的监管形势较好。但对于非专营、非法从事渣土运输、处置工作的企业或个人,除了行政处罚外,约束方式并不多。
(二)意见建议:
建议借鉴《上海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若干规定》第四条之规定“对从事非法客运活动的驾驶人,由公安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暂扣其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至六个月;对有依法应当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对于城管执法部门依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查处的无证运输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无证处置车辆,由公安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暂扣其机动车驾驶证3-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