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05-29
标题 对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037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文机构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索引号   印发日期  
文号 沪城管建议〔2019〕26号 体裁  

对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037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许金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住宅小区的违章搭建问题”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由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负责承办,其中我局为主办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为会办单位。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到淮海中路街道、翠湖天地嘉苑小区等进行实地调查研究,并召集机关处室和基层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研究对策措施;同时,主动加强与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沟通联系,认真听取其意见建议。


您反映黄浦区淮海中路街道住宅小区存在改变煤气管线、在公共平台上搭建热水炉等违章搭建现象,我们到现场进行了实地察看,确实如您所言,此搭建现象不仅影响市容市貌,排放的废气影响周边居民开窗通风,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您提出对居民小区、城市进行精细化管理的建议,对我们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全面贯彻落实习总书记考察上海时所作关于一流城市要有一流治理,运用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手段,通过绣花般的细心、耐心、巧心不断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的指示具有很好的指导和促进作用。


目前,根据《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实施办法》《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住宅物业区内的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行为由属地城管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拆除,还可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经调查,黄浦区淮海中路街道翠湖天地嘉苑小区内确实存在违法搭建构筑物的情况,我局已责成黄浦区淮海中路街道城管执法中队对此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下一步我局将进行跟踪督办,并向您汇报后续处置情况。


下阶段,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根据新修订的《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以绣花般的细心、耐心、巧心提高精细化执法水平。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加大执法整治力度


继续深入推进全市住宅小区环境秩序执法整治工作,依法从严查处本市住宅小区内违法搭建行为,对新增违法搭建“零容忍”。重点整治存在安全隐患的小区,居民群众投诉集中、诉求强烈的小区,建成年代较早的老旧小区、二级旧里,无物业公司管理或者物业公司履职尽责不到位的小区,以及环境秩序“脏乱差”的小区。2019年,市级层面将创建214个“环境秩序整治示范小区”、区级层面创建319个“环境秩序整治优秀小区”,实现“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显著提高质量”整治目标,依法、及时、有效解决市民群众关注的小区环境问题,让小区环境更加整洁、容貌更加美观、空间视觉更加靓丽。


二、加大联合惩戒力度


严格执行《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对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业主责令其限期拆除,对拒不履行拆除义务的业主进行行政处罚,并向属区地政府申请强制拆除。同时,将业主附有违法搭建的房屋在不动产登记簿上予以注记,限制其转让、抵押,并将其违法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施信用惩戒。对业主违法行为未予以及时劝阻、制止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告行政管理部门的物业服务企业,由属地城管执法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同时,房屋行政管理部门也将严格按照《上海市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失信行为记分规则》的规定,对相关物业服务企业或项目经理予以记分处理。


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依托属地政府,借力城管、房管体制下沉良好契机,城管、房管、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等部门将在街道牵头下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形成科学化、智能化、精细化的长效管控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回应业主关切、及时解决问题。各级城管执法部门将深入开展城管进社区、进商场、进学校、进单位等系列活动,充分发挥全市5951个城管社区工作室的作用,主动牵头基层党组织、居委、业委、物业、志愿者,形成“五位一体”联动机制,加强住宅小区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和市民群众环境保护意识,引导市民群众自觉巩固小区环境综合治理成果,营造保护生态环境人人有责的浓厚社会氛围。探索推广小区自治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居民区联席会议作用,引导广大业主共同参与小区环境综合治理,形成共治自治的良好局面。


以上是对您在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提交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十分感谢您对城管执法工作的关心支持,衷心希望您今后继续给予我们指导和帮助。


来源: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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