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第15届3次0970号代表建议_关于禁止在人行道上放置垃圾桶及其在市政垃圾箱周边乱扔垃圾的建议 | ||
发文机构 |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索引号 | 印发日期 | 2020-04-28 |
自2019年7月1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半年以来,总体情况良好。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协调的“风景”:图1的垃圾桶占据人行道已经不少于1年的时间,图2的垃圾桶占据人行道至少有半年之久,图3的垃圾箱周边的垃圾自条例实施以来基本上每天晚上都会有。
据观察,垃圾桶是路边餐饮店放置的,每天都有专人来拉走桶内垃圾;市政垃圾箱周边的垃圾也基本上是周边小店扔出的。
在全市人民都积极响应政府号召,认真遵守《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今天,这些现象的出现,不仅扰民(夏天恶臭、占据人行道影响路人行走),也是给国际化的现代大都市的上海的脸上抹黑(马路是城市的客厅,人行道也是城市的一道风景线),必须坚决制止。为此建议:
1、相关部门进行必要的执法行动,及时撤走人行道上的非法垃圾桶,并对其使用者进行相关的教育和惩处。
2、对餐饮小店进行相应的检查和指导,规范垃圾桶的安放位置,店里没有条件也必须创造条件(如削减经营规模等),坚决禁止垃圾桶占据人行道或其它公共空间,坚决禁止在人行道市政垃圾箱周边乱扔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