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6-01
标题 对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20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文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索引号 MB2F300040/2022-00008 印发日期



对市十五届人大次会议

第020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崔丽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更好落实相关部门职责,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常态长效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和权限,城管执法部门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等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处罚,并积极配合绿化市容、房屋管理等部门推进生活垃圾管理、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责任落实等工作,为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执法保障。

自2019年7月1日《条例》实施以来,全市各级城管执法部门聚焦“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四个环节,连续3年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共累计出动执法人员84.8万人次,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执法检查44.5万次,教育劝阻17.2万起,责令当事人整改10.8万起,依法查处生活垃圾不按规定分类案件45952起,罚款1384万元,有力提升了生活垃圾管理执法实效。

针对市人大对条例执法检查、市委市政府对生活垃圾分类专项监督等工作发现的问题,城管部门专题部署了专项整改工作,加强同绿化市容、房屋管理等部门沟通协作,持续提升了生活垃圾分类的执法保障工作水平。

一、加强对违法违规个人的执法监管

针对个别街区、居民区等基层管理单位反映居民垃圾分类习惯尚不稳固、执法震慑效果不佳等问题,指导各区加大对沿街个体工商户垃圾桶占道堆放、满溢和垃圾随意丢弃,部分小区居民错过定投时间后将垃圾堆放在垃圾箱房外、个别居民垃圾不分类、乱扔垃圾等违法行为,对不爱护市容环境、不履行分类义务且屡教不改的极个别人从严实施处罚,适时通过案例公示、媒体曝光、信用惩戒等手段,提高执法监督效能。

从执法办案总情况来看,2021年全市各级城管执法部门共依据《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法规查处生活垃圾未按规定分类案件25649起、罚款620余万元,其中查处个人案件9542起(占比案件总数37%)。此外,还依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查处乱扔果皮、烟蒂、纸屑、口香糖、饮料罐等垃圾案件16154起。

从居住区内个人案件查处情况来看,2021年全市各级城管执法部门共依法查处居民个人生活垃圾不分类案件2357起、罚款16.1万元;查处居民个人随意乱扔垃圾案件1158起、罚款6.2万元。从市民投诉受理情况来看,2021年城管部门共受理城市垃圾相关投诉4171件,较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0.1%,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投诉400件,占投诉总量的9.6%,同比下降22.9%。其中,居住区内的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投诉288件,同比下降28.0%

二、加强对行业重点单位的执法监管

针对专项督查发现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交通枢纽等单位分类问题有所回潮,旅游景区、火车站等公共场所可回收物和干垃圾投放质量不高等情况,指导各区会同绿容、市场、卫生、文旅、房管等部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从严查处容器设置不规范、未分类投放、驳运生活垃圾等行为,推进专项督查问题整改落地见效。对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较多的行业单位及相关管理责任人,依法进行处罚后,将其信息报送至公共信用平台实施信用惩戒,督促其自觉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责任。

三、加强对收运薄弱环节的执法监管

聚焦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环节中的短板问题,要求各级城管执法部门定期会同绿容部门定期开展飞行检查,从严查处收运单位混装混运、车辆标示不清、未密闭运输、遗撒滴漏等行为,指导督促其规范作业。指导各区结合不同区域实际,探索行业管理、物业服务、收集运输等单位与执法部门的联动模式,及时核查处置经属地街镇转送移交的“不分类不收运”线索,推进“管行业管分类”落到实处,对拒不整改的责任主体从严实施处罚。

四、优化制度设计,推进属地责任落实

一是市绿化市容部门依托分减联办平台,对垃圾分类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并通过主流媒体向社会公布的做法,很好的提升了区、街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水平。通过引入城管执法部门、房屋管理部门对执法监督和物业责任落实情况的综合考评机制,有力促进了街镇属地责任的落实。二是垃圾分类“全覆盖、全封闭、全程智能化”应用场景建设,提高了管理的效能。截至2021年底,193个街镇推进了 “一网统管”应用场景建设,其中43个街镇垃圾分类应用场景在智能发现、动态感知和管理闭环等方面达到优秀水平。“科技+管理”的治理模式为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巡查、换桶、保洁等工作提供了数字化的支持,同时也为城管部门智能发现垃圾分类违法行为提供了更多途径和线索,提升了社区层面垃圾分类日常管理效能。

针对您提出“针对个人不按规定乱扔垃圾的行为处罚纠偏不够”等问题和“加强针对个人垃圾分类违法行为的处罚和监督”的建议,2022年我局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组织开展年度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继续加大执法宣传、执法检查、执法办案力度;加强同绿化市容、房屋管理等部门沟通协作,为健全基层工作机制提供方法指引,以实际行动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和“无废城市”建设贡献城管力量。

一、强化工作方法指导指引、为基层助力赋能

以广泛形成垃圾分类常态长效机制为目标,会同绿化市容、房屋管理、物业服务业等部门,按照上海市基层生活垃圾分类综合管理服务工作指南》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基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强化流动人口针对性宣传引导、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履职尽责、注重分类投放点分时管理、谨防小包垃圾落地回潮、探索个人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的智能发现。通过党建引领、硬件建设、操作规程的总结和推广,不断推动健全基层垃圾分类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

二、创新执法监管模式

依托“一网统管”平台,积极探索、推广应用垃圾分类智能化监管场景,创新街区、小区监管模式。一是充分运用小区视频监控、智能垃圾箱房等技术手段,智能发现、及时提醒、依法查处居民混投乱扔垃圾行为。二是运用街面视频监控、车载智能设备等技术手段,及时发现、及时处置沿街商户乱扔垃圾、乱堆放垃圾等行为。三是积极探索通过“非现场执法”方式,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执法监管的效率。浦东城管花木示范区中队积极开辟小区智能采集证据链执法“试验田”,探索通过技术发现、电话告知、短信推送,联合物业共同治理的方式,破解小包垃圾集聚治理难题。

三、构建多元共治机制

一是推动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全市6002家城管社区工作室作用,深入开展城管进小区活动,主动会同绿化市容、居(村)委等部门,加强对居民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居民自觉垃圾分类;指导督促物业企业切实落实管理责任人的法定义务,认真做好生活垃圾容器规范设置、分类驳运等工作。二是提升执法效能,要依托居(村)委,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通过志愿者的巡查,及时发现、及时劝阻垃圾不分类、乱扔垃圾等行为。对于不听劝阻、拒不整改的居民,城管执法部门要依法查处,切实解决好部分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反弹回潮、小包垃圾落地现象较为突出等问题。三是注重联合执法,主动会同文旅、市场监管、教委等部门,加大宾馆酒店、餐饮企业、农贸市场、学校等联合执法检查力度,增强执法合力,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执法效果和社会效益。

四、改进执法管理方式

一是为了加大生活垃圾个人和单位的处罚力度,19年5月市城管执法局制定下发了《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查处规定》,明确将“拒绝阻挠城管部门调查取证、拒不签收文书、当场拒绝整改投放行为、30日内被发现同一违法行为3次以上的”情形列为拒不改正,依法从严实施处罚;20年10月将此规定期限进一步修改为“6个月内发生同一违法行为2次及以上”,进一步加强对违法违规个人的执法监管。二是后续将依托执法对象监管系统、上海城管app等系统平台,动态跟踪基层城管部门开展生活垃圾执法处罚情况,待系统成熟后,适时修改个人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拒不改正的认定期限,提高执法查处的效能。三是积极联合相关部门综合运用公示警示、检查督导,媒体曝光、信用惩戒等方式,加强宣传引导,增强守法意识,固化参与分类、主动分类、准确分类良好习惯。

 

 

 

                            2022527


来源: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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