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对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57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
发文机构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
索引号 | MB2F300040/2022-00010 | 印发日期 | 2022-06-20 |
对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057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金缨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商住两用房屋治理问题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3月1日起,170项房屋管理领域执法事项划转至城管执法部门集中行使。商住两用房属于房屋管理范畴,但在现行法律法规中尚无确切定义。2021年初,在前期排摸基础上,市公安局对全市商住两用房开展了二次排摸,累计排查确定152幢多用途单体建筑,并累计纳管商住两用房建筑体内的临时住宿场所2782家。在城管执法领域的执法实践中,目前城管执法部门主要依法查处商住两用房中涉及的违法搭建、群租、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等违法行为,并根据工作部署参与相关部门组织的综合整治和联合执法行动。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
在商住两用房治理工作中,我局主要从强化执法保障、加强机制建设和做好普法宣传等方面着手,开展相关工作:
(一)强化执法保障。一是加强业务指导,顺应城管执法力量重心下沉形势,针对房屋管理类执法事项,科学划分市、区、街镇三级执法权限,分批分类出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提升基层依法履职效能。二是加大执法力度,2021年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共依法拆除住宅区域违建9850处,查处涉及群租、损坏房屋承重结构、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含居改非)等违法行为案件2674起,查处物业企业未及时制止劝阻报告类案件294起。三是组织违建、群租治理等专项整治行动,从严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并纳入每年度市局对区局重点工作绩效考核内容,抓好常态长效。
(二)加强机制建设。会同市房管局制定出台《关于强化行业监管和执法联动协同机制的通知》,会同市住建委、市房管局、市平安办、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制定下发《关于开展本市住宅小区“群租”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建立健全案件线索移送机制、执法协作机制、联合惩戒机制、信息共享机制等。组强化房管、物业、城管执法部门联动协作机制,推动城管执法部门与居(村)委、房管、物业等部门联勤联动,共同破解治理难题。2021年,各级城管执法部门主配合住建委、平安办、房管等部门排摸群租线索,并对4.2万余条线索开展联合整治,实现了“动态清零”的整治目标。
(三)做好普法宣传。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依托全市6000余家城管社区工作室,统筹居村委、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志愿者力量,加大对房屋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贯力度,增强业主和房屋使用人的法治意识。举办普法短视频、微信文案比赛,聚焦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常见、易发房屋管理相关违法行为制作普法素材,充分发挥新媒体时代短视频和微信在普法宣传中的作用,滚动展播优秀作品,使普法工作更有温度、更有热度、更接地气,营造尊法学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通过每年“7.15”公众开放日、城管局长接热线等活动,加强与市民群众互动,提高市民法律素养,引导其主动参与基层治理,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三、面临的困难
代表提出的“底数不清,情况不明,治理无法精准化开展”“商住两用界定不清晰,管理和执法均存在盲点”“监管职责分散,缺乏牵头部门”“社区治理机制不健全,各类矛盾频发”等问题,在商住两用房的管理执法工作中确实普遍存在。尤其是最近的疫情防控工作中,也暴露了“类住宅”管理的相关问题。从城管执法实践来看,在商住两用房治理中主要面临以下困难:一是执法依据不足。商住两用房这种“类住宅”的管理标准和执法依据仍存在一定空白,制度供给仍需加强;二是调查取证难。“类住宅”内的违法行为隐蔽性强,执法主要面临取证难、期限长、执行难等问题,执法程序往往难以继续,问题发现处置效率不高;三是违法行为易回潮。相关违法行为有内在驱动,违法成本偏低,自治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存在整改快、易反弹的问题,治理成果难以形成常态长效。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代表提出的“完善法规政策”“加强工作协同”“推进社区综合治理”等意见建议,下阶段,全市城管执法系统将继续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积极破解商住两用房屋治理难题,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一)聚焦难题顽症,加强立法研究实践
市城管执法局已牵头开展浦东新区住宅小区综合执法立法相关研究,针对“类住宅”治理执法依据不足的难题顽症,加强分析研判和制度供给。通过浦东新区立法先行先试,探索住宅小区外“类住宅”管理执法的参照试用,将“类住宅”治理纳入法治轨道,确保管理执法有法可依。
(二)加大执法力度,健全常态长效机制
继续完善与房管、规划、建设、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勤联动工作机制,督促物业企业履职,督促物业及时上报违法行为。指导全市城管系统不断健全完善勤务巡查机制,确保日常巡查落实“最严标准、最严监管、最严处罚”要求。与相关管理部门共同研究探索联合惩戒机制,明确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法律责任,强化对“二房东”等违法主体的信用惩戒,进一步优化程序规范、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综合执法机制。
(三)探索“非现”执法,提升信息化水平
积极探索“非现场”执法模式在查处房屋管理违法行为中的应用,从建立执法对象数据库入手,布局智能感知网络,强化利用信息化手段收集、固定违法事实的能力,构建行政处罚有效执行通道,为在全市范围内解决商住两用房领域监管盲点和执法难点提供参考借鉴,不断提升执法信息化和精细化水平。
(四)突出党建引领,深化社区综合治理
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在全市范围继续推进“城管执法进社区”工作,将城管执法工作深度融入社区、融入基层、融入群众,强化“721”工作法,支持社区充分发挥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及相关社会组织、市场主体作用,依托区域化党建和属地街镇工作平台,引导鼓励商住两用房业主和使用人参与自治共治,推动问题发现在萌芽,化解在前端,努力将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成为治理效能,形成治理闭环,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