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047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黄宗逵、刘建卫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信息共享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由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管理的副局级单位,负责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承担市容环卫管理183项、房屋管理192项、绿化管理44项、市政工程管理33项、文明施工管理31项、特定区域管理111项等16个领域共计680项行政处罚事项。自2016年以来,全市城管执法系统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86.37万起,处置诉件113.84万件,依法拆除违法建筑2.27亿余平方米,依法拆除违法户外广告9126块,查处破坏房屋承重结构案件5986起。日常检查、办案、诉件处置等工作对于管理部门的审批许可、监管数据需求量极大,相关数据获取的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直接影响日常监管、案件办理时效。
上海市城管执法局自单列以来,为实现数据共享和业务联动,陆续与生态环境、绿化市容、规划资源等部门在生态环保、户外广告、建筑垃圾运输等方面联合印发相关文件,明确数据定期交互、案件双向告知等合作机制。近年来,我局依托1+3+3“智慧城管”体系,就如何通过数据互通共享,提升办案效率进行了一些探索。
一是建设城管执法对象监管系统,满足一线执法日常需求。在市大数据中心和各相关委办局的支持下,我局于2020年完成了上海市城管执法对象监管系统建设,通过主题库、系统对接、线下获取等方式建成涵盖全市20余万家沿街经营商户、4000余家建筑工地以及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单位,废弃油脂生产、收运、处置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等22类日常执法对象数据库,库表数据共计203万余条。执法队员可以在日常执法办案中通过移动执法终端现场查阅对象相关信息,为现场检查提供辅助决策。
二是建设管执联动系统,实现业务数据精准获取。为进一步提升特定领域问题处置效率,我局与管理部门之间共同探索出了管理部门先行管理,确定当事人,城管执法部门精准接单,快速处置,及时反馈的业务闭环。目前与绿容部门在户外违法广告、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管理,与市住建委相关部门在建筑工地,与房管部门在住宅小区管理等领域实现了管执联动模式。自系统建成以来,累计处置绿容部门移交的违法户外广告案件1822件;根据建筑垃圾运输联合惩戒要求向绿容部门推送案件1981件,获取绿容部门处置证信息790102条和13386家建筑工地信息;处置完成房管部门推送的住宅小区装饰装修违法案件878件;处置市住建委文明施工小程序推送的案件517件。
三是对接全市统一综合执法平台,拓展信息共享渠道。我局作为2022年7月1日《上海市电子证照管理办法》施行以来第一批执法部门,对照“五要素”完成电子证照接口对接,完成627类电子证照梳理,将其中非个人电子证照与违法行为对应绑定,实现执法办案过程中基于用证清单实时调用当事人电子证照,即时获取案件证据。截至目前,累计调用企业营业执照1294次、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4次。
虽然我局在利用数据共享提升办案效能方面做了一些探索,但是仍然存在数据共享形式单一、数据质量不稳定、数据共享要求不一致等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是事项众多、部门繁杂,对接海量信息成本高、效率低。除了代表提案中提到的规资、绿容、农委、生态环境部门,我局还对住建委、交通、市场监管、公安、水务、房管等众多部门的管理数据有需求。一对一根据执法事项通过系统间直接对接的方式开展数据互通,需在与委办局的沟通上耗费大量的时间成本、技术开发和接口维护工作量,任务繁重且效率低下。
二是数据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各委办局根据自身业务要求建立数据共享清单,与我局数据需求无法做到一一对应。如我局在建立沿街经营商户数据库时,分别获取了管理部门相关数据,经数据分析、实地抽样核验,准确率仅为10%-30%,无法支撑业务开展。只能通过实地手工录入的方式,完成沿街经营商户数据库建设,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监管。电子证照调用场景目前存在电子证照质量参差不齐、调用范围狭窄、调用对象单一,甚至无法调用等问题,截至目前,仅调取成功企业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许可证两类电子证照数据。
三是部分敏感信息共享途径有待突破。在办理违章搭建、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破坏房屋外貌等需要明确不动产产权人信息和不动产信息的案件,以及其他目前尚未实现数据共享,或者共享存在特殊要求的管理数据时,仍需通过线下方式获取,确实增加了执法成本,影响了办案效率。
你们提出的“加强部门协作机制、完善数据共享机制、开发建设综合执法管理信息平台”的提案建议,准确揭示了城管执法在数据共享中面临的困境、痛点和堵点。收到提案后,我局主要领导立即召开会议进行专项研究,亲自带队前往市交警总队、市绿化市容局和市大数据中心调研协调,明确工作方向和目标。
一、深化数据治理,实现高效共享
对归集至我局数据中台自建系统产生的业务数据、共享其他委办局的管理数据开展数据治理,保障数据质量,实现双向赋能。主要包括:一是强化数据目录管理,建立执法事项与数据目录关联机制,按照编目规范梳理数据的业务类型、来源系统、来源部门等信息,形成数据资产目录;二是加强数据共享汇聚,将分散在各业务系统的数据统一灌入我局数据资源池,完成数据接口的转换,发挥数据中台数据门户作用,实现一口对外,提升数据共享效率;三是提升数据质量,通过开展数据标准化巡查、清洗、去重、校验、修复等质量提升工作,提高我局业务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时效性和一致性。
二、强化部门协作,推动协同治理
围绕高效处置“一件事”,我局将继续加强与管理部门之间的联勤联动,推广管执联动机制,通过信息化手段固化流程、要素、标准,明确管理和处置责任。今年三月,依托市交警总队“易的PASS”系统实现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违法行为的智能告警,通过线上派单至属地城管执法部门处置,打造了交警、城管联勤联动应用场景,实现在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管理领域跨部门数据实时对接,业务联动处置。同时,我局还通过加强与市绿化市容局的数据共享,实现户外广告设施设置阵地和市级重点督办任务清单信息的全量共享,一方面,全面、动态掌握全市户外广告设施的规划许可和点位信息,另一方面,针对未经许可擅自设置、存在安全隐患,以及历史存量任务,进行销项式“挂图作战”管理。
三、依托平台优势,完善共享机制。
信息化职能整合优化后,我局将依托市大数据中心数据统一门户、系统统筹建设、安全统一防护的平台优势,深化数据共享。
一是依托市大数据中心上海市公共数据管理门户,加强对电子证照和共享其他委办局的数据质量监控,对于数据质量较差的数据,通过市大数据中心异议核实渠道逐条进行反馈。二是配合市大数据中心建设全市统一综合监管系统。实现各部门各类行政检查信息全部纳入系统管理,建设业务协同、资源共享的跨部门综合监管“一件事”个性化应用场景,完善监管事项和要素管理、信息共享、监测预警、分析评估、证据互认、联合检查等功能。
四、守牢安全底线,拓展数据共享渠道
我局将在市大数据中心统一数据安全防护体系下,落实使用方数据安全主体责任。一是访问安全控制,IP与应用系统ID双重审核,防止非法入侵;二是数据访问权限受控,利用用户等级与权限域(类别、时间、区域)组合权限矩阵,对数据访问权限进行细分;三是对于敏感数据采取数据安全责任告知弹窗、背景水印等方式向系统使用人员告知数据安全风险。在守牢安全底线的前提下,探索对于敏感数据,如不动产产权和产权人信息、涉及个人的电子证照信息等数据的共享调阅,并赋能应用场景建设,突破固有的监管模式。
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提高站位、深化认识,更好依托城市数字化转型和智慧城市建设,在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上下更大功夫,加强整体设计,不断迭代升级,构建多层次数据资源体系,打造高效率业务协作平台,推动城市治理能力水平整体跃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