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017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5-11


对市十六届人大次会议

017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彭燕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综合执法能力建设的建议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强建章立制,不断完善城管执法工作体系

2020年7月,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完善街道乡镇管理体制整合街道乡镇管理服务资源的实施意见》(沪委办发〔2020〕28号),明确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牵头统筹指导协调街道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2021年4月,市委编办、市公务员局、市城管执法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街道乡镇综合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城管联〔2021〕4号)完善街道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系

市级层面:出台各类管理制度规范文件,如城管执法程序规定、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案卷评查办法等,基本健全了城管执法制度规范体系。先后迭代更新了三版基层中队规范化建设规定明确了办公用房、业务工作、队伍管理、内部管理、宣传服务、信息化应用和监督管理标准,为队伍规范化建设提供了制度供给和操作指南。

区级层面:调整完善区城管执法局及执法大队内设机构和机动中队设置,基本解决区城管执法局单列后弱化虚化的问题,积极发挥区局业务指导、教育培训、执法监督等方面职能作用,切实保障城管综合执法工作

街镇层面:组建街镇综合执法队,配备行政执法人员近7000名,确保城市管理领域不少于85%执法人员编制下沉基层一线。积极发挥属地资源优势推动基层队伍硬软件水平和城市环境品质的同步提升

同时,我们也认识到,基层综合执法还存在区域发展不平衡、执法业务有所异化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执法工作考核监督,从办案规范、执法实效等方面着手,建立科学评价体系,定期开展依法行政指数评价,持续加强案卷评查、专项检查、重大案件督察力度,督促街镇综合执法队伍依法行政、正确履职,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注重统筹规范,不断加强街镇执法队伍建设

2021年4月,为全面加强街镇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和执法水平,市公务员局、市城管执法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街道乡镇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城管联〔2021〕2号)在此基础上,市城管执法积极发挥牵头统筹协调指导职能,研究制定“职级晋升、转任交流、绩效考核”等配套制度,不断提升队伍统筹规范管理。

(一)在人员招录方面。从街镇“各自为政”转变为以区级层面“全面统筹”,由街镇提出招录需求,区研究招录计划,全市统一笔试合格线,按照全区入围考生综合成绩和职位意向确定具体人员岗位,有效提高了招录效率和招录质量。

(二)在教育培训方面。根据赋权街镇执法要求,分层分类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夯实培训教学要素基础,建立师资名单库,出版执法专业教材8本,制作视频课件85个,创建实践教学基地23家。优化入职培训机制,组织开展初任集训、实践训练和三科联考(公务员初任培训考试、基础法律知识考试、城管专业法律知识考试),确保新进人员能较快掌握执法基础技能。

(三)在转任交流方面。明确执法中队主要负责人在同一职位工作满5年,其他执法人员满10年的,应当在全区范围内进行交流。去年,有10个区按照规定组织开展了跨街镇转任交流,其他区研究制订实施计划,并形成常态工作机制,促进人员有序流动,优化力量配备,防范廉政风险。

(四)在绩效考核方面。紧紧围绕执法人员主责主业,开发队伍管理系统绩效考核模块,区局街镇自动获取执法人员办理案件、勤务记录、诉件处置等信息数据,计算绩效得分作为平时考核依据,使考核工作更加便捷、科学、规范。

下一步,我们将争取与市委组织部搭建执法人员跨区交流平台,按照“个人自愿、组织同意、统筹安排”的原则,提供跨区交流机会;严格执法人员借用审批,加强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对6个月以上无执法办案、勤务记录的执法人员,进行联合督察。在人员招录时,设置专业条件,进一步优化新进执法人员专业结构。

三、注重科学研判,稳妥推进综合执法事项赋权

2021年以来,在市委编办统一牵头下,市司法局会同市城管执法局等部门,严格按照“点多面广,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原则,稳妥开展执法权下沉街镇工作。

2021年7月,经过反复论证,在充分征求各街镇和市级有关部门的基础上,市司法局起草了首批街道乡镇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明确了由街镇行使的423项行政执法事项。

2022年7月,市司法局启动了第二批赋权工作。第二批赋权充分考虑了基层承接能力,遵循成熟一批下放一批的原则,不盲目追求执法权下沉数量。第二批事项主要包括城管领域新增的执法事项以及第一批相配套的执法事项,共计11项。

为保障街镇稳妥承接下沉执法事项,市司法局、市城管执法局会同市生态、卫生健康、水务、应急等部门编制并发布街镇检查事项和行政执法工作指南,编订街镇赋权清单裁量基准,落实“科学合理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完善适用规则,严格规范裁量权行使,避免执法随意性”的要求,为街镇规范行使行政执法权提供支撑保障。此外,市司法局、市城管执法局多次组织街镇领导、街镇综合执法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街镇对行政执法权下沉的重视程度及业务能力。

下一步,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城管执法局将共同组织开展街镇综合执法工作调研评估,认真分析街镇综合执法实施情况,及时梳理长期未发生且无实施必要的、交叉重复的、街镇无法有效承接的执法事项。在充分评估调研基础上,视情逐步稳妥调整执法权下沉范围。并就进一步完善案件审核机制,建立区级城管综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等方面,研究制定具体举措。

以上是对您在市十届人大次会议提交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再次感谢您对城管执法工作的关心支持,衷心希望您今后继续给予我们指导和帮助。


来源: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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