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9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
发文机构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
索引号 | MB2F300040/2024-00045 | 印发日期 | 2024-04-29 |
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109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金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装修监管违规强制报告保障房屋安全”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赴长宁仙霞街道、闵行新虹街道、浦东花木街道等地实地调研,召集相关部门和基层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研究对策措施,同时,加强与市房管局、市住建委沟通联系,共同研究对策方案。
一、工作职责
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城管执法部门对业主或使用人、装修人、物业服务企业在住宅室内装修相关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一是对业主或使用人违法处罚。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城管执法部门对业主或使用人损坏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建、占用物业共用部分,损坏或者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二是对物业企业违法处罚。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城管执法部门对物业服务企业发现业主、使用人在物业使用、装饰装修过程中有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以及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行为的,未依据有关规定或者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予以劝阻、制止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三是对装修人违法处罚。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城管执法部门对装修人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未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单位)申报登记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二、工作情况
(一)开展专项执法整治行动
2023年以来,全市城管执法系统结合主题教育学习实践,积极推进美好社区先锋行动,不断破解小区管理难题顽症,在全系统开展住宅小区违法装修专项执法行动,聚焦违法搭建、损坏房屋承重结构、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等小区违法装修乱象,加大住宅小区执法力度,加强与房管、物业、居委等部门管执联动,及时受理市民群众诉求,在查处业主装修违法行为的同时,倒查装修人装修未报备、物业公司未报告的情形,努力创造宜居安居环境,持续提升市民群众获得感。2023年,先后拆除小区违建6218处、23.6万平方米;查处损坏房屋承重结构案件1859起,整改恢复992处;查处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含居改非)案件653起,整改444处;查处破坏房屋外貌案件368起;查处物业服务企业未报告案件262起;查处装修人未申报登记装修案件204起。
(二)强化管理执法协作机制
我局会同市房管局制定出台《关于强化行业监管和执法联动协同机制的通知》《关于加强本市住宅物业管理与城管执法联动工作的通知》,建立物业管执联动机制,建设管执联动信息系统,强化房管物业、城管执法部门联动协作,压实物业服务企业前端管理责任,由物业企业通过上海物业APP报送业主违法行为,督促物业企业落实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现、劝阻、制止、报告、清除,以及限制物料进出小区等责任和义务。加大执法力度,及时处置物业服务企业报告的业主违法行为,对未予劝阻、制止、报告的物业服务企业及违法业主依法进行处罚,并将违法信息纳入市公共信用平台,并抄送区房管部门,由其根据《上海市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落实物业行业扣分降级、信用管理等措施,共同提升综合监管效能。2020年以来,通过物业管执联动系统,报送处置小区业主违法行为2800余起。对未履行法定劝阻、制止、报告义务的物业企业依法实施处罚474起,有效提升了综合监管效能。
(三)创新住宅小区治理举措
2023年,我局在浦东新区召开“美好社区先锋行动”暨住宅小区环境综合治理现场会,在全市推广浦东新区花木街道城管执法部门强化法制引领、机制创新、特色治理、数字赋能等工作先进经验。花木地区以小区装修申报登记为切入口,用数字平台打通管理和执法协作通道,通过监管和支撑物业服务企业落实装修申报登记、开展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上报、离场检查确认等工作,有效压实物业服务企业小区管理的企业主体责任,通过“住宅小区综合监管平台”实现对监管事项全流程精准把控,对物业企业实施全过程智能监管,形成小区违法事项从源头管理到执法处置的全过程闭环监管,推动了小区治理模式和手段的创新。
三、下一步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作为住宅小区内装修报备及装修违法行为的发现主体,起到“前哨”作用,规范物业管理是居民幸福生活的有力保障。针对您提出的市房管局、市城管局依照《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针对业主装修行为,从业委会规范化建设、物业服务企业强制报告等方面提出指导意见,并指导区房管局、区城管局对街道开展业务指导监督等建议,我局将指导全市城管执法部门认真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民心工程、改善人民生活品质”的工作部署,依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上海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及自身职责,协助配合房管部门落实房屋使用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持续开展住宅小区专项执法行动,不断巩固前期治理成效,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治理效能。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大住宅小区专项执法整治力度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着力改善住宅小区环境质量和市民群众生活品质,我局专项制定《2024年本市住宅小区环境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在全市城管执法系统进行部署推进。重点要求全市各级城管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小区居民违法搭建、破坏承重结构、装修未到物业报备、物业企业未履行法定职责等突出问题,全面深入推进住宅小区环境治理,更好保障城市安全和谐稳定。市住建委指导、支持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和家庭装修纠纷事项的调解工作,指导两家装饰装修协会修订住宅装饰合同示范文本,将家庭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在合同范本中明确提示,同时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和宣传警示。
(二)完善住宅小区联合治理工作机制
加强执法协作,会同市住建委、市房管局完善本市住宅物业管理与城管执法联动工作机制,指导物业企业加强居民装修申报登记,切实履行日常巡查发现、教育劝阻、及时上报的法定义务,及时上报业主及使用人装修违法行为,提升源头治理能力。对于居民投诉、核查属实的业主违法行为,指导基层城管执法部门在查处过程中同步检查物业企业履职尽责及装修人装修报备情况,对未履行巡查、发现、制止、报告职责的物业企业,以及未向物业报备的装修人同时予以行政处罚,并将处罚信息推送至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实施信用惩戒,并抄送房管部门及家庭装饰行业协会落实行业扣分降级、信用管理等措施,进一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尽职履责、业主及装修企业合法合规装修。
(三)创新住宅小区多元综合治理方式
指导基层城管执法部门依托“一网统管”平台,会同城运中心、行业管理部门、属地街镇、物业服务企业等,推动形成属地政府统筹的数字化管理机制,实现住宅小区装修前备案、装修时巡查以及装修竣工销项的全流程监管,共同提升监管效能。充分依托城管社区工作室,借助城管执法进社区活动周等形式,深入小区开展普法宣传,增强市民群众法制意识,引导居民主动进行装修报备、自觉遵法守法、合法合规装修。充分发挥居民志愿者作用,引导广大居民自觉遵守装饰装修等方面法律法规,主动开展装修报备,共同维护小区环境秩序和公共利益。
以上是对您在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感谢您对城管执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衷心希望您今后继续给予我们指导和帮助。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