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76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
发文机构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
索引号 | MB2F300040/2025-00072 | 印发日期 | 2025-04-02 |
瞿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有效解决新增违建管控工作推进难问题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开展工作情况
自2024年3月,市城管执法局在全市违建治理工作中施行新增违建动态监测指数机制,指导协助各区加强新增违建管控。2024年6月,市无证建筑信息管理系统全量对接12345市民服务热线违建投诉工单,对新增违建投诉件“全量核查、快速处置、逐月销号、提级督办”,落实全过程、全链条闭环管理,新增违法建筑得到有效控制。2024年,全市发现新增违建5016处,拆除4455处,拆除率88.8%,拆除面积123574.2平方米。
同时,各区也积极探索新增违建管控机制。浦东新区在街镇层面统一实施新增违建动态监测指数机制,并纳入街镇考核。嘉定区对7个街镇21个新建交付小区实施“五早”工作机制,相关经验入选2024年“长三角基层依法治理十大优秀案例”。闵行区通过联合小区物业对住户装修备案登记、定时定人持续跟踪,全面做好住宅小区新建、扩建前端管控。
此外,部门协商机制进一步健全,2024年,市城管执法局、市规划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宅基地类违法占耕行为执法监管的函》,明确相关执法监管、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对于农村村民违法占耕建住宅类问题(包括连同房屋一起建造的庭院),由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推进整治;对于违法违规占耕建造庭院问题(不涉及房屋),由规划资源部门牵头,与农业农村、城管执法部门联合部署、共同推进整治。乡镇政府要切实履行耕地保护责任,建立常态化巡查制度,通过开展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各区规划资源、农业农村、城管执法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执法查处依法履行监督指导职责,督促指导乡镇政府依据相关法律,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执法查处。健全城管、司法、法院会商机制,共商共治破解拆违难题。强化拆违法治支撑,研究工作口径、惩戒途径和“一案双查”机制。市高院对司法实践中发现的拆违执法等相关问题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发送司法建议等方式加强沟通,促推依法行政。就行政执法权下沉后街镇执法中出现的相关问题,进行专题梳理研究形成“数助决策”报告建言献策。
二、存在主要问题
2024年,新增违建并未按时全量拆除,对于新增违建的管控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体制机制仍需完善。您建议中城管执法流程时间长的问题,也是导致新增违建未全量拆除的重要原因之一。但由于办案时间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约束,给与当事人复议、诉讼时间无法改变。我们将通过提高自身工作成效,加快违建拆除。
三、下一步工作
针对您第一条建议,我们将做好以下两方面,一是落实“三快速”工作机制。强化新增违建处置“快速认定、快速查处、快速拆除”,对已开具强拆决定书而未能及时拆除的点位,引入代为拆除及征信等作为惩戒手段,推动当事人限期自拆。二是深化“三提级”管理机制。优化新增违建动态监测指数测算,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新增违建销项的投诉件建立“区级督办-市级督办-议事协调”“三提级”等机制,必要时开具执法监督建议书、决定书。
针对您第二条建议,我们将完善拆违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市级层面统筹协调作用,推动各区政府整合力量,压实责任,落实网格化管理与违建治理工作互联,实现“属地管理”清单事项、职责任务、工作力量与社会治理网格“三融合”。按照新增违建“零容忍”要求,落实全过程、全链条闭环管理,通过属地街镇网格巡查、物业日常巡查、城管执法部门检查,以及市民投诉举报等发现渠道,对正在搭建的违建坚决予以阻止、责令整改;对拒不配合的当事人,进行立案注记、行政处罚、限期自拆、直至强制拆除,必要时纳入个人征信,典型案例通报。
针对您第三条建议,我们将构建政媒贯通机制。加大拆违成效和先进典型宣传力度,提高违建治理相关舆情应对处置水平,做好市民普法宣传工作。
以上是对您在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感谢您对城管执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衷心希望您今后继续给予我们指导和帮助。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