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3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文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索引号 MB2F300040/2025-00077 印发日期
发布日期:2025-04-22 字号: [     ]

 

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

123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钱翊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巩固拆违成果,绝不容忍新的违建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白云公寓四楼存在问题处置情况

2020年5月,五里桥城管执法中队接到居民反映称斜土路468号(白云公寓)4楼露台东侧有违建,中队立即派人到现场开展调查。经查,401室至404室产权为唐秋仙一人所有,为法拍取得,东侧违法建筑为法拍时原状,共120平方米。经房屋实际使用人(同时也是产权人唐秋仙委托代理人)高佳同意,由街道办事处代为拆除该违法建筑。

2020年12月底,业主唐秋仙对白云公寓4楼露台北侧法拍取得的5楼阳台投影线下的阳光房进行了改造,黄浦区城管执法局立案调查,2021年1月25日制作并公告送达《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2021年5月25日,黄浦区人民政府向房屋代理人高佳公告送达了《限期拆除正在搭建的违法建筑催告书》。

2021年11月3日,五里桥街道办事处针对斜土路468号(白云公寓)401室至404室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了房屋附有违法建筑的认定(房屋注记),限制涉案房屋交易、更名、抵押的权利。

2022年3月,黄浦区城管执法局与五里桥街道办事处计划对涉案房屋启动强拆。为防止风险,根据规定程序,街道办事处进行了风险评估,涉案房屋实际居住人有11名,包含3名婴幼儿、4位老人(其中2位处于癌症晚期,另外2位也在80岁以上),均为亲属。由于恰逢疫情,从人性化角度提出暂缓强制拆除的意见。

2024年初,基于居住人中1名癌症晚期病人已过世,3名儿童已满2岁,强制拆除的风险有所降低,区城管执法局和五里桥街道计划再次启动强拆工作。2024年9月20日,黄浦区人民政府出具《强制拆除正在搭建的违法建筑决定书》并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就《强制拆除正在搭建的违法建筑决定书》向上海市司法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为确保拆违过程安全,减少社会矛盾,区城管执法局和街道办事处通过加强沟通争取实际居住人高佳的配合,通过开展“三所联动”化解拆违矛盾。目前,当事人已撤回行政复议申请。鉴于实际居住人高佳母亲已癌细胞扩散,正在重症监护室治疗,区城管执法局和街道办事处未立即强制拆除,拟待实际居住人高佳家庭状况有所缓解后进行强制拆除。

对于您反映的消防问题,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五里桥派出所联合区消防救援支队一同到现场开展检查。消防部门来函证明该3层至4层的楼梯非消防通道。三层以下为商业用房,四层以上为住宅区域,之前存在的两个消防楼梯并未变化。您反映的楼梯是三层至四层的内部楼梯,系原房东为方便自己员工从三层以下办公区域到四层宿舍区域设置的内部楼梯。后因房屋买卖给两个不同产权人后,该楼梯被拆除。区消防救援支队认为不影响这个楼宇的消防通道。关于四楼“消防通道已被全部封闭”的情况,该楼4层有6户居民,1-4室为同一产权人,他们在公共区域加设了一道防盗门,但该门并未上锁,所有人员均可通过。此外,两户居民也加设了另一道门,也没有上锁,均不影响他们通往消防通道。区消防救援支队认为四层公共通道只是加设了未上锁的门,目前不影响消防通道的畅通。

关于“开设亲子旅馆”问题,街道办事处在各类民宿推广网站搜索白云公寓附近相关民宿信息,确有历史房源信息图片,目前均属于下架状态。同时,五里桥街道也将您提出的建议向派出所、市场监管所进行了反映,若有发现相关线索将第一时间告知职能部门处理。

关于“严重破坏建筑结构,打贯通孔28处”的问题,由于接到举报时该行为已经发生,经查,四楼原始设计为设备层后转为居住房屋,期间由多名业主使用,最终法拍流转至现业主唐秋仙,作为居住房屋,卫生间、厨房间排污,属居住房屋的基本功能,行政执法部门在调查后亦无法确定实施打孔的行为人。

关于裙房部分外挂大理石脱落伤人的问题,由于五里桥街道老旧小区较多,作为全市第一批房屋体检试点街道,2024年,已由专业房屋检测单位进行了全覆盖小区隐患巡查,同时,结合小区物业日常巡查记录,采取措施防止大理石脱落的情况发生。

对于您建议全市排摸违法建筑,全市拆违部门通过无证数据库,依托网格化管理,及时发现各类新建违建,并即时调整和完善现有数据库内容。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根据您提到的对策建议,后续黄浦区人民政府会要求区城管执法局与五里桥街道从以下几方面推动辖区内违建治理工作。

1.稳中推进,坚决处置违建。区城管执法局与五里桥街道高度重视白云公寓4楼违建的处置工作,将整合工作力量成立专班,制定有效的工作方案,积极推动拆除违法建筑。

2.分类巡查,优化监管模式。五里桥街道对新增违建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势,形成“发现-管理-上报-处置-整改”的闭环流程。对于非居民区,将加强和区建管委信息互通,继续深化党建综合网格的统筹作用,加强对装修工程的日常网格化巡查。

3.加大宣传,增强法治意识。街道将加强在居民区的普法宣传,在日常工作中,加强普法进社区工作,充分发挥社区居民的监督作用,增强居民法治意识,促进社区治理法治化、规范化,从源头减少违法建筑以及其他违法行为发生。

来源: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徐家汇路579号金丽大厦     邮编:200023
总机:021-63316800(周一至周五 9:00-11:30,13:30-17:00)
上海政务服务总客服:12345
网站标识码:3100000116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2021024116号-2
网站备案号
请用微信扫码关注
上海市城管执法局
上海市城管执法局
嘉定区城管执法局
嘉定区城管执法局
松江区城管执法局
松江区城管执法局
静安区城管执法局
静安区城管执法局
虹口区城管执法局
虹口区城管执法局
金山区城管执法局
金山区城管执法局
奉贤区城管执法局
奉贤区城管执法局
青浦区城管执法局
青浦区城管执法局
闵行区城管执法局
闵行区城管执法局
黄浦区城管执法局
黄浦区城管执法局
徐汇区城管执法局
徐汇区城管执法局
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
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
宝山区城管执法局
宝山区城管执法局
长宁区城管执法局
长宁区城管执法局
普陀区城管执法局
普陀区城管执法局
崇明区城管执法局
崇明区城管执法局
杨浦区城管执法局
杨浦区城管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