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50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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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MB2F300040/2025-00079 印发日期
发布日期:2025-04-27 字号: [     ]

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

050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牟振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解决共享单车助动车乱停放问题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前往地铁1号线、9号线、13号线沿线站点实地调研,并召集相关处室和基层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研究对策措施。同时,我局主动与市交通委、市公安局沟通联系,认真听取其意见建议,推动相关工作落实。

一、工作职责

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本市城管执法部门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未及时清理违规停放车辆实施行政处罚。按照规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挤占人行道、车行道、绿化带等道路、区域停放的,城管执法部门应当通知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在两小时内予以清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应当建立专门管理队伍或者委托第三方及时清理车辆。

二、工作情况

(一)开展专项整治。《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以来,我局结合街面环境秩序专项执法行动,将互联网共享单车有序停放作为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全市各级城管执法部门围绕非机动车停放秩序及市容市貌,在全市范围开展专项整治。聚焦轨交站点周边、商业街区、医院学校等人流密集区域,通过徒步巡查、街面视频探头等手段,及时发现共享单车乱停放、堵塞淤积、妨碍通行等现象,及时通知共享单车企业到场清理。对于拒不改正、不予配合的企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情况,依法从重处罚。2024年,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共依法责令改正涉及互联网共享单车违规停放行为6500余起,依法查处共享单车企业未及时清理违规停放车辆案件26起,对保障城市环境秩序起到较好整治效果。

(二)纳入基层治理。2024年10月,共享单车停放秩序问题被市委社工部列入基层治理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推进解决,我局在全市城管执法系统开展共享单车停放秩序治理百日攻坚行动,通过召开讲评调度会、下发执法办案通报、到基层实地调研等多种形式,指导和督促各区、街镇城管执法部门依法开展共享单车执法监管工作,要求基层城管执法部门压实互联网共享单车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对于超过两小时清理响应时间的,依法予以从严处罚,并会同管理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全力破解难题顽症,着力降低市民投诉率,不断提升执法工作效能。百日攻坚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城管执法系统共开展行动2928次,协助清理违规停放共享单车27.6万余辆,约谈互联网共享单车经营企业729次,督促整改3772次,立案查处17件。

(三)部门协调联动。在市交通委牵头下,我局与市交警总队、自行车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运营企业等多部门开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试点、服务质量评价等工作,指导督促运营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建立专门管理队伍或者委托第三方切实做好共享单车有序投放、违规停放车辆清运等日常运维工作,试点探索轨交站点周边车辆潮汐投放回收机制、蓝牙道钉技术应用等技防手段,避免共享单车乱停放造成扰民现象。

(四)约谈经营主体。针对您提出的共享单车不规范停放、车辆潮汐淤积、占用非机动车道等问题,确如您所言,这些不文明现象不仅影响市民出行,也给盲人通行带来风险隐患。我局已会同市交通委、市公安交警总队联合约谈美团、哈罗、青桔三家互联网共享单车运营企业负责人,对条例中涉及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违规停放的法律条款进行详细解读,要求企业履行法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加强对共享单车日常调度,及时平衡地铁站周边区域潮汐车辆供给,及时将地铁站附近非机动车停车线外的共享单车调配到其他区域。对于通知发出后两小时内未及时清运的共享单车,要求属地城管执法部门联系街道市容保障部门,将非机动车停车线外的共享单车全部运送至指定停放点,并对互联网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实施行政处罚。同时,公安交管部门也结合日常执勤,加大对商圈、公交枢纽及轨交站点等重点区域周边道路的巡查力度,一旦发现共享单车存在“扎堆”违停现象,及时将信息反馈属地交管部门,并协调区车辆停放公司、共享单车企业等部门,迅速组织车辆进行清运。此外,依据《上海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质量评价及动态调整实施办法》,交通管理部门对运营企业的共享单车投放数量额度进行调整,对于超额投放共享单车的,由交通执法部门依法处罚。

三、下阶段工作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关系到市民出行体验,也影响上海城市整体环境面貌。针对您提出的共享单车规范停放的建议,全市城管执法系统将认真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结合自身职责,持续开展相关违法行为执法整治,巩固前期治理成效,不断提升城市精细化治理效能。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部门协作。依托市级互联网共享单车监管平台、精细化管理、市容联席会议等平台,结合光影节、马拉松赛、进博会、F1赛车、网球大师赛等大型活动赛事市容保障工作,会同市交通委、市绿化市容局、市交警总队等部门,督促各区、街镇落实好属地责任,加大对轨交站点周边乱停放共享单车、环境脏乱差等难点问题进行综合治理。加强对美团、哈罗、青桔等互联网共享单车经营企业监管,加强部门协同、条块联动、政企联动,不断健全“有序投放、规范运营、依法处罚、客观评价”工作机制,共同促进和规范上海互联网租赁共享单车发展。对于个人,市公安局交管部门将在执勤执法过程中注意发现共享单车占据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等违规停放情况,当事人在现场的,加强现场教育、劝阻,引导当事人将单车停放至合法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内;当事人不在现场,且违规停放行为影响其他车辆、行人正常通行的,将配合属地管理部门予以清理。

二是探索智能应用。积极探索运用非现场执法等创新举措,依托“一网统管”“城运中心”等信息平台,以现场可视化为前提,以取证多元化为保证,有效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固定违法证据,推进共享单车相关执法管控模式创新。探索和鼓励通过“智慧城管”街面视频探头、无人机巡查等智能设备,提高及时发现、及时处置互联网共享单车乱停放等违法行为及防范反弹回潮的能力。督促互联网共享单车企业对重点区域设置电子围栏、蓝牙道钉等技术手段,优化车辆投放布局、落实停放约束,通过各方智能应用探索,打造“整洁、有序、温馨、安全、美观”的市容环境。

三是强化公众参与。依托全市城管执法社区工作室,从正反典型案例、法律责任、违法行为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等角度,加大共享单车规范停放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增强市民安全意识、法治观念,从源头减少违法行为发生,引导市民更加广泛、有序、主动参与自治、共治,共同守护上海城市良好环境面貌。会同市绿化市容局结合门责管理,督促各区认真贯彻《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办法》,提升轨交、沿街商铺和单位等主体的责任意识,主动履行自身职责,多措并举、多点发力,共同维护好市容环境秩序。

以上是对您在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提交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感谢您对城管执法工作的关心支持,衷心希望您今后继续给予我们指导和帮助。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来源: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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