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
第0855号提案的答复
杨文仕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0855”号“关于分类施策柔性推进拆违建工作的提案”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人民城市重要理念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守牢城市安全底线的决策部署,近年来,全市城管执法系统紧扣“控新增、去存量、保安全、促发展”工作主线,持续加大违法建筑治理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拆违整治工作推进过程中,也暴露出部分区域存在处置方式有待优化、配套机制仍需完善、群众工作不够细致等问题。针对您提案中所提出的相关问题及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结合近年来全市违建治理工作实践,认真开展研究,着力提升拆违工作中的依法行政水平和纠纷化解能力,全力保障市民群众高品质生活和城市高质量发展。
一、目前已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完善制度规范,加强法制指导。市城管执法局结合《上海市拆除违法建筑若干规定》及配套规范性文件,持续完善违法建筑治理的制度框架。制发本市违法建筑治理工作指南,汇编拆除违法建筑依据文件,明确工作口径,为一线拆违工作提供指导。梳理分析拆违行政执法工作中的典型案例,查找并推进解决执法工作短板,结合法制干部培训开展专题授课,以案释法,定期组织城管执法人员参与拆违案件的庭审旁听,提高拆违工作中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二)聚焦重点问题,推进专项整治。坚持“安全优先”原则,将存在消防安全、结构安全等重大隐患的违法建筑作为优先拆除对象,结合“六必拆”治理、厂房仓库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等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违建开展重点攻坚,有力消除了一批安全风险源。围绕低效产业用地升级,对产业用地上的规模性违建开展成片治理,为产业转型升级腾出空间。结合“两旧一村”改造及城区旧改项目,按计划推进改造区域内的违建拆除工作,保障城市更新项目顺利实施。
(三)深化分类指导,强化精准施策。指导各区在排查摸底基础上,建立分类台账,针对不同类型违建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围绕新增违建模块业务流程开展线上、线下培训,提高综合业务能力。指导部分区探索新建交付小区“五早”工作机制等有效做法,有效减少新增违建行为。对科教文卫等领域公共服务类无证建筑,每年开展梳理,对符合补证条件的,要求尽快补办相关手续或进行备案登记,配合推动“补证销项”工作。对不符合补证条件的,明确整改路径,具备条件的逐年推进拆除。
(四)强化协同联动,凝聚治理合力。市城管执法局加强与规划资源、房屋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建立沟通协作与信息共享机制,协同解决拆违工作中的行业性、系统性难点问题。多管齐下教育督促当事人自行整改,如采取将当事人信息纳入公共信用平台、对附有违法建筑的房屋予以注记等多种措施,推动当事人自拆、助拆。压实物业服务企业前端巡查报告责任,督促其及时上报违建线索,构建源头防控、协同共治的良好工作体系。每半年开展一次社会满意度测评,准确掌握市民群众对拆违工作的评价,并针对反映集中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委员们提出的“坚持安全优先、兼顾民生、依法依规、因地制宜原则”,“分类施策”推动拆违的建议,对我们持续推进拆违工作提质增效,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方面开展工作:
(一)优化发现管控机制,提升违建治理效能。将违建治理深度融入城市安全韧性建设与城市更新发展大局。对新增违建实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重点抓好物业治理和投诉处置,从源头控住。优先消除存在消防安全、结构安全等重大隐患的违法建筑,聚焦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违法建筑类诉件,按照“全量分析、重点核查、精准督察”的总体思路,依托大数据建模优化投诉分析系统,实现高频投诉自动预警、重点点位动态监测,推动治理模式从“事后查处”向“事前防控”转变,提升投诉处置精准度,加强市、区、街镇三级联动。
(二)实施预警告知,强化释法明理。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前期劝阻引导工作,向疑似违建当事人明确告知违法建设的法律后果及整改建议,给予当事人主动纠正的机会。在拆违案件的办案过程中,执法人员主动向当事人详细阐述违法事实、取证过程、法律适用依据以及裁量考量因素等,争取当事人的理解,推动自拆助拆。对于涉及重大财产权益、疑难复杂或当事人异议强烈的拆违案件,充分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组织召开听证会,当面释明法律依据,强化沟通、矛盾化解,减少后续争议。
(三)分期分类推进,完善助拆机制。对于成片存在的存量违建,如老旧小区顶层搭建等,指导各区结合实际制定分批次、分阶段的推进计划,优先拆除存在安全隐患、侵占公共空间、群众反映强烈的点位,给予其他业主自查自纠的缓冲期,引导自行拆除。对于愿意配合拆违但缺乏自拆能力的老旧小区居民、困难家庭,组织专业队伍提供助拆服务,并探索对可回收物料提供回收服务,减少当事人的经济损失。同时,对因拆违导致临时生活困难的家庭,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必要的帮扶措施,保障基本生活与经营不受严重影响,体现执法温度。
(四)依托“多格合一”,引导信用修复。依托党建引领下的“多格合一”平台以及社区联席会议机制,邀请居委会、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法律顾问共同参与违法建筑拆除工作的议事协商,推广“枫桥经验”,通过邻里劝导、人民调解等方式,尽量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推动当事人自行拆除或协助拆除违法建筑。对于因违法建筑行为产生负面信用记录的当事人,在主动整改、配合拆除后,引导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信用修复,形成“惩戒—教育—修复”的完整闭环。
(五)强化部门协作,助力城市高质量发展。加强与规划资源、国资、经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在低效产业用地转型升级过程中,配合拆除影响安全、破坏整体规划的违建。联动城市更新项目实施,在老旧小区改造、旧区改造及“城中村”改造项目中,将违法建筑治理深度嵌入更新全过程,依法对更新范围内的违法建筑进行认定与治理。与交通、水务、电力、绿化市容、铁路监管等部门建立健全专项协作与联合执法机制,形成“行业监管+行政执法”治理合力,加强影响城市关键基础设施安全的违法建筑整治,保障城市运行安全。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6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