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城管: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起诉 证据面前原告当庭撤诉
发布日期:2020-05-22 字号: [     ]


有人戏称,城管“上管天,下管地,中间还要管空气”,这是调侃之词,确也是杨浦城管500多项执法事项的真实体现。城市的精细化管理赋予了城管更多的责任,城管执法不可避免要面对许多矛盾,我们将不断提高执法能力,规范执法行为,也希望能得到更多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面对行政处罚,越来越多的群众选择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行政诉讼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就在近日,市民的一纸状书,又将杨浦城管告上了法庭。


是市民的误解?还是工作确实存在疏漏?请看《今日城管说法》……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下事件的来龙去脉:当事人吴某在本市控江路740弄某号某室中部上方拆除一处预制混泥土楼板,杨浦城管执法局延吉街道中队接投诉后,经立案调查,被拆除楼板经鉴定为房屋承重结构,中队依法责令当事人恢复被损坏的楼板,并作出罚款人民币1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对罚款处罚决定不服,起诉至法院,申请撤销行政处罚决定。


2020年5月17日,静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吴某诉杨浦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城建其他行政处罚案件。杨浦区城管执法局高度重视,副局长陈卫国出庭应诉。


在富有经验的审判长带领的合议庭主持下,原被告双方对争议问题进行了多轮交锋,被告(杨浦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庭审中,就案件的调查取证、执法程序、法律适用等方面展开了充分的举证、质证。整个庭审过程严谨流畅,用时40分钟。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对杨浦城管的规范执法给予肯定,并凭着多年的审判经验和深厚的法学功底对原告进行了庭后释法,在审判长深入浅出的法律解读下,原告当庭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


当日6名杨浦城管中队法制员参加了案件庭审旁听,行政案件的庭审过程变成了一堂生动的依法行政教育课。法制员们纷纷表示,法庭即课堂,法官即老师,通过参加庭审旁听,更直观地感受了司法程序的严谨,对证据的规范要求、对行政程序法的相关理论和规定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面对行政相对人提出的问题,对照相关法律规定,对自己的执法行为进行了梳理,确实发现了一些需要改进和注意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会高度警醒,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能力。


杨浦城管始终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理念,我们将更加扎实细致地做好城市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精细化水平。

来源: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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