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道洗车、乱设置机动车辆清洗站(点)的行为,不仅影响非机动车及行人的通行,随意排放的污水还会损害市容环境卫生。
为进一步规范洗车经营行为、维护街面环境整洁、保障市民群众出行安全,近一阶段,宣桥镇城管中队重点结合区长江经济带环境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要求,巧推进、重整治、回头看,全面开展洗车店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推进洗车行业规范经营。依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28条第1款第6项的规定,禁止占用道路、广场从事经营性车辆清洗活动。同时,依据《上海市机动车清洗保洁管理暂行规定》,机动车清洗企业清洗设施应当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控制污染、确保道路通畅”的原则设置。机动车清洗企业的设施,应当符合《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的规定。
前期,中队在下盐公路、南季路、宣中路等洗车行业较集中的路段进行排摸检查,就洗车企业的洗车资质是否备案、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是否有“洗车服务”、洗车污水是否按规处理排放、是否存在占道经营等行为进行统计。中队根据排摸的相关,对辖区洗车行业梳理了三大类十余个问题,专门召集全镇所有洗车经营户召开会议,传达长江经济带环境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告知下一步城管中队检查执法的工作节点,并组建了微信工作交流群。2月7日,城管中队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对占用道路、广场从事经营性车辆清洗活动的企业,城管执法队员依法责令整改。对具备室内清洗条件的企业,中队要求及时到市容部门进行备案,并且办理排污许可、配备沉淀池,机动车清洗企业的设施设置必须符合《机动车清洗站技术规范》,且因清洗机动车所产生的油污、淤泥及其他污物必须经沉淀后方可排入污水管道。
下一步,宣桥镇城管中队将继续加强对辖区内洗车场站的日常巡查,对不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规定的洗车场进行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