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城管:海湾中队普法进企业 生活垃圾分类不懈怠
发布日期:2021-11-29


为进一步推进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11月22日下午,海湾镇城管中队来到辖区内中铁上海工程局机械设备管理中心,开展了垃圾分类“进企业”活动,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旨在提高企业及员工的垃圾分类意识。

  

中队执法队员担任普法主讲员,以轻松幽默、寓教于乐的方式讲解了垃圾分类相关知识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与企业员工开展互动教学,通过垃圾分类,正确投放等小游戏,让大家了解如何对生活垃圾进行正确分类,使企业和员工更加清楚垃圾分类中涉及城管的法律法规。《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自从2019年7月1日起实施以来已两年多,企业的管理层大都已了解垃圾分类的意义及要求,但对于相对流动性较大的外来务工人员,还得加强普法宣传。培训会现场,执法队员详细解读了《条例》第二十四条:单位未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至相应收集容器的行为,规定可处以五千至五万元的罚款;对个人将有害垃圾与可回收物、湿垃圾、干垃圾混合投放,或者将湿垃圾与可回收物、干垃圾混合投放的,规定可处以五十至二百元的罚款。

  

此次活动采用群众喜闻乐见、接地气的宣传方式,广泛地开展垃圾分类“进企业”实践活动,让垃圾分类走进企业员工的生活,让企业更“健康”地发展。此次活动圆满结束,不仅让企业员工进一步掌握了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同时也让低碳环保、绿色健康生活理念深入人心,充分调动了企业与员工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的积极性。


来源: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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