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执法】擅自扩建,占用公共绿地?城管执法和周边居民:绝对不行
发布日期:2022-07-28 字号: [     ]


公共绿地是城市品质的标志


也是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


违法侵占公共绿地


不仅破坏城市形象


而且影响公共利益


“我是某小区居民,我要举报在我家周边


有一块公共绿地,正在被浇筑水泥改建


成篮球场!“


“收到,我们马上派人来查看!”


案件丨起因


近日


奉贤城管奉浦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


接到群众反映


位于航南公路某企业东北侧


有一处公共绿地被占用


微信图片_20220728085938.jpg


执法人员立即赶往现场


发现确有施工人员


正在一块公共绿地上浇筑水泥


随即制止其施工行为并展开调查


现场丨取证


经现场测量


占用绿地的总面积为56.6平方米


微信截图_20220728085957.png


立案丨调查


经查


系某企业为扩大其篮球场面积


而擅自占用旁边的公共绿地


且没有相关审批手续


微信图片_20220728090003.jpg


通过执法人员的普法教育


当事人意识到了擅自占用绿地的严重后果


整改丨情况


执法人员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


责令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


退还公共绿地


微信截图_20220728090017.png


行政丨处罚


当事人未经许可占用绿地的行为


违反了《上海市绿化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依据该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人民币


叁万陆仟贰佰贰拾肆元整的行政处罚


普 法


《上海市绿化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建成的绿地不得擅自占用。因城市规划调整或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确需占用的,应当向市绿化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占用绿地面积、补偿措施、地形图、权属人意见、相关用地批文、扩初设计批复等材料。其中,道路拓宽占用绿地的,还应当提供道路红线图、综合管线剖面图。


《上海市绿化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未经许可占用绿地的,由市或者区绿化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占用绿地面积每平方米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处以罚款。


来源:今日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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