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要建设“创新之城、人文之城、生态之城”,需要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作为基础支撑,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扎实法治基础,2023年1月12日,江桥镇城管中队开展培训学习新修订的《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全体在编队员参加。
会上,执法组组长张成龙简要概括了《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此次修订的五大特色亮点。自2022年12月1日该条例正式实施以来,中队依据该条例已立案查处违法行为42起,涉及擅自占用道路设摊经营,未取得建设工程垃圾运输许可证承运建设工程垃圾,擅自超出门窗和外墙经营,随意抛洒生活垃圾等事项。结合已办案件,张成龙对重要修订内容和处罚事项清单进行了详细阐释,《条例》适用范围由“城市化地区”扩大到“本市行政区域”,设摊行为不再“一禁了之”,店招店牌不再千篇一律,惩治力度加强进一步提升违法成本。
城市管理工作与市民的工作、生活密切相关,做好城市管理工作能直接提升市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此次法制培训为提升行政执法队员执法能力,打造更整洁、更有序、更温馨、更安全、更美观的市容环境,提供了更为坚实的法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