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崇明区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规范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服务行为,近日,崇明区城管执法局机动中队对全区范围内的房产中介机构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
本次专项行动共检查房产中介机构113家,重点查处房地产经纪机构未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擅自对外发布房源等行为。在排摸过程中,执法人员注重执法普法相结合,对中介企业关心的问题进行解答,帮助中介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针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擅自对外发布房源信息、未按照要求备案”等问题,执法人员在责令其限期改正的同时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共立案处罚11起。
接下来,机动中队将加强长效监管机制和日常普法力度,继续深化房地产经纪机构执法工作,严查各类违法行为,净化房产中介市场环境,为市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崇明城管提醒:
房地产经纪机构请注意
1.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区房屋管理部门备案。
2.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由从事该业务的一名房地产经纪人或者两名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签名。
3.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前,应当向交易当事人说明和书面告知规定事项。
4.禁止擅自对外发布房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