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执法】为了省钱,装修公司竟偷偷……
发布日期:2023-09-14 字号: [     ]


位于新成路街道的嘉宝梦之春小区是一个刚交付不久的新小区,近日,一家签下小区多家业主装修合同的家装公司想省下装修垃圾清运费,竟自己找车偷偷运走,结果钱没省成,罚单先到。


一天傍晚,嘉定城管新成路街道中队接到投诉,嘉宝梦之春小区装修垃圾堆放点有车辆正在擅自装运装修垃圾。执法队员赶至现场后看到,现场共有三辆卡车,一辆正在装运,另外两辆空车排队等待。小区保安表示,当天下午17点左右,共有五辆卡车进入该小区,此前已有两辆车完成装运离开。


经调查,在场的三名司机均无法出具收运资质。执法队员责令其立即将装修垃圾倒回堆放点,并召回此前完成装运离开的两辆卡车。


微信图片_20230914093659.jpg


随后,城管中队找到装修负责人,当事人表示,小区几户业主与他签订了装修全包合同,委托他全权处理装修事宜。在去物业咨询后,他觉得装修垃圾清运费太贵,想省下这笔钱,所以找了朋友装运。当执法队员告知擅自处置装修垃圾的危害和法律后果时,当事人连连懊悔,没想到钱没省成,还要先交一笔罚款。他表示回去就马上找物业签订收运协议,委托专业公司装运。


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自由裁量基准,新成路街道城管中队依法对卡车司机、装修负责人作出行政处罚。


微信图片_20230914093707.jpg


城管部门提醒,装修垃圾不规范处置会阻碍交通,破坏绿化,污染空气、水源、耕地等,产生一系列严重的环境危害。各业主、装修单位应积极学法守法,将装修垃圾委托给有资质的作业服务单位收运,合理处置,切勿因小失大。


法律贴士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三款:装修垃圾应当由符合规定的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单位负责收运,物业服务企业等装修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将装修垃圾交由其收运。违反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四款:装修垃圾清运费由装修垃圾产生者承担。


来源:嘉定城管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徐家汇路579号金丽大厦     邮编:200023
总机:021-63316800(周一至周五 9:00-11:30,13:30-17:00)
上海政务服务总客服:12345
网站标识码:3100000116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2021024116号-2
网站备案号
请用微信扫码关注
上海市城管执法局
上海市城管执法局
嘉定区城管执法局
嘉定区城管执法局
松江区城管执法局
松江区城管执法局
静安区城管执法局
静安区城管执法局
虹口区城管执法局
虹口区城管执法局
金山区城管执法局
金山区城管执法局
奉贤区城管执法局
奉贤区城管执法局
青浦区城管执法局
青浦区城管执法局
闵行区城管执法局
闵行区城管执法局
黄浦区城管执法局
黄浦区城管执法局
徐汇区城管执法局
徐汇区城管执法局
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
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
宝山区城管执法局
宝山区城管执法局
长宁区城管执法局
长宁区城管执法局
普陀区城管执法局
普陀区城管执法局
崇明区城管执法局
崇明区城管执法局
杨浦区城管执法局
杨浦区城管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