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都不能保证
又何谈变美丽?
2023年03月,接到市民反映奉贤区金汇镇**美容店未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希望执法部门前往查看现场并依法对该美容店执法处置。
一、现场核实 明确违法情况
接报后,金汇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随即赶至该美容店,对该店开展检查。经查,该店营业执照由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管局于2021年11月04日颁发,经营范围为美容服务、保健养生服务(非医疗),化妆品零售。该美容店的经营者在场,其未能拿出上海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执法队员随即开具《调查(询问)通知书》、《责令改正通知书》各一份,当事人经营者现场签收。
随后,该美容店经营者前来接受调查。其本人表示在取得营业执照后本想办理,但又恰逢赶上疫情,在疫情过后又遗忘了办理上海市公共卫生许可证,自以为有了营业执照便可以营业,并且营业了相当长一段时间。
经约谈后,经营者认识到自身的错误,虽然其经营的美容店因经济效益不理想等原因计划关店并已经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营业执照注销申请,但其认可在2021年11月04日至2023年3月期间在未依法取得上海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事实,愿意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积极配合执法人员的执法工作。
二、依法处罚、营造良好环境
金汇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向该美容店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以及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相关规定对该美容店处罚人民币伍仟元整。
通过此案,奉贤区金汇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将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的美容美发店、宾馆、饭馆、商场是否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在有效期内是否进行复核,开展对公共场所专项检查治理,及时发现、及时处置,保障辖区内市民在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进一步保障市民的卫生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