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街商铺经营烧烤,呛人的油烟给楼上的居民生活造成极大的影响,居民对此怨声载道,油烟扰民问题已成为城市管理中的难点。
本着执法为民的理念,徐汇区枫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对于此类投诉给予高度关注,严格依法查处。近日,执法队对一家未安装油烟净化器的商铺进行了行政处罚。
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一旦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将受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罚。对于未按照规定安装油烟净化器的商铺,相关部门有权责令其改正,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案件详情
净化设备安装前
近日,执法队接到居民投诉,反映宛平南路某沿街商铺油烟扰民。经现场查看,发现该商铺内安装有一辆油烟静电式烧烤车,但未安装吸排烟罩等油烟净化装置。执法人员对此当场向经营者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予以立案查处,要求商铺经营者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
同时,城管、环保、市场监管、公安和街道管理办工作人员共同参与,召集商户经营者、居民代表和居委工作人员开协调会,积极寻找解决之道。经枫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耐心宣传、教育,该商家经营者对因自己的经营行为给周边居民生活带来影响表示歉意,并积极予以整改。目前该商户已自行安装油烟净化器。
净化设备安装后
据悉,该起案件并非今年以来枫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首次对油烟扰民问题进行行政处罚。6月3日,另一家餐饮店因为在经营过程中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存在油烟扰民问题,被执法队立案调查并处罚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