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响了伐得了,实在受伐了了......”家住大宁某小区的Z女士在先行联系电话里向静安城管大宁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反映其小区楼下裙房屋顶的未知设备最近发出很大噪音,严重干扰其正常生活秩序。
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发现,该处为2家餐饮店,在物业工作人员带领下来到通往屋顶的检修口(开发商售楼处建筑物内)。该处正在装修的租户暂时封堵了检修口通道,故当时无法登上屋顶勘查,身处检修口的执法人员能听到机器运转发出的响声。随即,执法人员找到两家店的负责人,他们均表示屋顶有大型排油烟装置,且都提供了油烟净化装置合格证、检测报告和清洗合同。
当执法人员把处置情况告知Z女士后,其反映噪音问题仍然存在,电话里就能明显听出她的不满。不仅如此,这时的诉求人又增加了一位W先生。显然,噪音扰民的问题影响的远不止一家。
为了解决问题,执法人员使用无人机对屋顶进行勘查,发现该处确有2个大型油烟净化装置。据影像显示,其中一家油烟净化装置周边地面干净,设备成色较新,结合店家提供的相关材料,初步判断油烟净化功能符合要求。而另一家的净化装置,外观相对陈旧,周边地面虽没有明显的油渍,但设备锈迹斑斑,执法人员要求该店一周内对设备机械部分再做一次检修,对于能发出噪音的机械构件做一次评估和保养,并出具检测报告。之后,在物业恢复了检修口通道后,该店按照要求更换了风机轴承,并附上检测报告。
然而,两位诉求人反映噪音问题继续存在,并无质的改观。执法人员非常理解诉求人的不满意,现场确实还存在很大响声。依据《上海市餐饮油烟污染防治现场检查指南》,自2022年8月1日起,将“饮食服务业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安装油烟净化器和异味处理设施或在线监控设施以及保持设施正常运行行为”的执法权正式移交街道综合执法队,并未将油烟净化设器产生噪音的执法事项移交。位于屋顶的两台油烟净化器是否认定为噪音超标,还得请环保部门来检测。
执法队通过街道城运中心向区环保部门发出协查申请,环保部门在执法队、城运中心、属地居委会、物业的陪同下,对两家屋顶油烟净化器的噪音进行了检测,认定一家噪音合格,另一家超标,当即要求超标的那家一周内完成整改。
在维修厂家对设备装置功能进行了维护、风机轴承完成了更换后,现场立刻就能感受到噪音明显减小。环保部门指导执法队再次检测分贝,手拿仪器在所在建筑边界外1米测,也就是在风机旁的楼顶边缘向外伸出一米测,再扣除背景噪音,结果显示分贝达标。回访两位诉求人时,从话音就能听出他们对处置结果表示满意。
近期,执法队有关于油烟净化这类新执法事项的投诉件不在少数,但“碰擦”到噪音扰民还是首次,执法队也是首次主动出击,邀请环保部门联合执法,旨在把问题化解在基层,切实让群众满意。
普法小贴士:
《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
饮食服务业的经营者应当按照市生态环境部门的规定安装和使用油烟净化和异味处理设施以及在线监控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排放的油烟、烟尘等污染物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
《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九十九条第二款:
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