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停!管执联动助力源头管理!处罚!装修垃圾不可擅自收运!
发布日期:2024-02-05 字号: [     ]

 

  近日,松江城管小昆山中队接到辖区中海九峯里三期物业工作人员举报称有人在小区内擅自收运装修垃圾。待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后发现一辆蓝色江苏牌照卡车正装载着袋装水泥块等装修垃圾停在小区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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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小区物业管理人员看到该车装载着装修垃圾并未试图驶向小区的装修垃圾集中投放点,反而试图离开小区。这种举动引起了管理人员怀疑,当即在小区大门口拦停了车辆并拨打了小昆山城管的投诉电话。

  经执法人员调查询问后了解到,该小区某房屋装修从业人员因觉得投放装修垃圾至指定地点麻烦,便自行联系了老乡智某,由其收运处理产生的装修垃圾,并准备作为铺设填路使用。后执法人员通过查询确认,装运人员智某并未取得收运装修垃圾的相关资质和许可。

  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上海市实行装修垃圾收费处理制度,装修垃圾只能由符合规定的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单位负责收运。一般情况下居民小区业主和装修施工人员应当将装修垃圾投放至小区装修垃圾集中投放点,并通过物业服务企业联系有资质的装修垃圾收运服务企业代为收运。未得到收运资质的企业和个人擅自收运装修垃圾后,不进入正规装修垃圾消纳处置场所的概率较高,且往往伴随随意抛撒丢弃的违法行为,给环境卫生带来危害。

  最终经小昆山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责令后,该收运人员智某停止了擅自收运的行为,重新将装载收运的装修垃圾投放回收运点,同时根据有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其擅自收运装修垃圾的行为给予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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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海九峯里三期作为交付不久的住宅小区,正处于业主入驻装修的高峰期。在2023年小昆山综合行政执法队便已根据此情况将该小区纳入了“美好社区”与“美丽街区”的重点关注对象。综合执法队着重注意加强对小区管理人员和业主进行了文明装修普法宣传。通过普法宣传,有效提升了业主的文明装修意识和管理人员对装修过程中违法行为的敏感度,进而通过管执联动让执法人员得以第一时间阻止违法行为的发生和蔓延。相信通过执法与管理的共同努力,装修垃圾的违法收运现象必然进一步得到打击和遏制,社区环境卫生必然更加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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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法小贴士:《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

  装修垃圾应当由符合规定的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单位负责收运,物业服务企业等装修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将装修垃圾交由其收运。禁止擅自倾倒、抛撒装修垃圾。违反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装修垃圾清运费由装修垃圾产生者承担。装修垃圾处置实行收费制度,收费标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来源:松江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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