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口区曲阳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于近期收悉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一份《检察建议书》,反映本街道辖区内的部分在建“美丽家园”工程存在施工现场脚手架安全网设置、脚手架杆件等不符合文明施工规定情况,具有安全生产隐患且易产生扬尘污染,影响周边大气环境的情况。
接到《检察建议书》后,执法队高度重视,及时派执法队员赴现场进行核查整改。经过执法检查,发现玉田路某小区、大连西路某小区两栋楼门前四周搭建有脚手架,脚手架杆件有明显锈蚀,部分脚手架未按规定涂装颜色的警示漆。经了解,上海某建设劳务有限公司负责承包该处工程室外脚手架、防护棚的搭设,完成搭设后因管理疏忽,未及时发现脚手架杆件有明显锈蚀、部分脚手架未按规定涂装颜色的警示漆,存在施工单位脚手架杆件不符合要求的行为。
此外,执法队员发现东体育会路某小区通道内现场搭建的脚手架杆件存在明显锈迹。经了解,该处施工的脚手架钢管、扣件系上海联某租赁有限公司出租,出租时做过整体防锈措施。但出租后因管理疏忽,故未及时发现脚手架杆件有明显锈迹,存在施工单位脚手架杆件不符合要求的行为。
执法人员向公司现场管理人员指出,公司作为该处现场作业方,有义务落实文明施工要求,施工单位脚手架杆件不符合要求的行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执法队随后以脚手架杆件应当涂装规定颜色的警示漆,并不得有明显锈迹对该公司立案调查,执法人员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施工队其对脚手架杆件有明显锈蚀,部分脚手架未按规定涂装颜色的警示漆的行为予以整改。
事后,执法人员再到现场进行多次复查,发现当事人已经对脚手架杆件有明显锈蚀,部分脚手架未按规定涂装颜色的警示漆的行为予以整改。
针对上海某建设劳务有限公司在玉田路某小区、大连西路某小区两栋楼门前四周搭建的脚手架杆件有明显锈蚀,部分脚手架未按规定涂装颜色的警示漆的行为,曲阳路街道办事处依据《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第(二)项的规定,对上海某建设劳务有限公司处以20000元的行政罚款。
文明施工必然包括安全施工,安全施工既是文明施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施工作业的底线。在日常工作中,曲阳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将继续牢牢守住安全底线,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严格执法督促文明施工落实,保障辖区的美丽和谐。
下一步,曲阳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将加强对辖区内在建“美丽家园”工程的日常巡查与管理,落实规范文明施工,切实做到惠民利民不扰民,提升辖区老旧小区宜居性和人民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