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管控辖内建筑垃圾处置,完善闭环式治理机制,近年来,宝山城管友谊中队不断加强重型自卸车辆的检查,联合多部门常态化开展专项执法,从严查处各类违规运输行为,有效遏制了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过程中污染道路和市容市貌的现象。
2024年初,友谊城管接“建筑垃圾交警联动执法”平台移交单,显示交警于东林路宝杨路路口拦截一辆未有效采取密闭措施且疑似违规装载工程渣土(泥浆)的重型自卸货车。执法队员第一时间与交警完成车辆交接并开展调查。
经现场查看,车辆确未有效采取密闭措施有遗撒风险且装载了疑似泥块的物质。车辆驾驶员称以上物质为“脱水污泥”,但现场未能提供相关材料证明。执法队员对驾驶员进行了宣教并开具调查询问通知书,要求相关涉事单位负责人来队接受调查。
涉事驾驶员虽表示已充分认识到了未密闭违规运输行为的危害,但担心中队将“脱水污泥”按渣土泥浆来论处,由此产生的高额罚款和后期面临的一系列后果将难以承受,坚称以上物质虽貌似脱水的渣土泥浆却非泥浆,请执法队员调查清楚原因。
为尽快辨明真相,让涉事车辆回归日常运输,同时保证查处事实依据的准确性、严谨性。执法队员兵分两路,一路对装点单位进行实地勘察,核实该处有无在建施工,另一路联系宝山区废弃物管理所,开具协查函请其核实并指派专人至现场对物质进行鉴定。
区废弃物管理所积极配合,并根据现场情况出具检查证明,确认以上物质为水质净化厂脱水污泥,是经水质处理后产生的残留物。同时,现场勘察的队员也核实,现场无在建施工,以上物质非建筑施工产生的粘土泥浆及其他废弃物。据此,确认“脱水污泥”的运输无需向相关部门申请行政许可和申领处置证,这对案件的最终认定起到了至关紧要的作用。
最终,友谊城管依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运输水泥、砂石、垃圾等的车辆、船舶应当采取密闭、包扎、覆盖等措施,防止泄漏、遗撒,对涉事车辆处以2000元罚款。友谊城管以人为本,急人所急、想人所想,雷厉风行的办事效率、执法为民的热情服务得到了企业的认可和好评。
下一步,友谊城管将继续推进特种车辆的执法常态化,不断完善多部门联动机制,采取动态巡查、“白+黑”随机抽查、多平台联动、“非现场执法”“管执联动”信息化手段等方式,从源头、消纳、处置全过程规范建筑垃圾、渣土等规范处置工作,为广大群众创造一个干净、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提升市民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