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防联控合力“筑屏障”,织牢景区管理“防护网”
发布日期:2024-04-07 字号: [     ]

 

  近日,黄浦城管外滩风景区中队还原处置现场,和大家一起分享“二维码远程摆摊”违法案例的处置全过程。

镜头一:“及时发现+迅速处置=有序街面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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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4日下午,中队接巡逻保安报告称,外滩观光隧道处有“贴二维码售卖矿泉水”的情况,执法队员赶到现场后,未发现摆摊人员。14点20分,在现场调查过程中,执法队员通过查看监控探头、询问周边商户,未能确定物品所有人。14时29分,为尽快恢复市容秩序,执法队员对涉案物品进行拍照、录像取证后,对物品进行临时性看护保管。

镜头二:“零盈利≠公益便民,无许可备案=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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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物品所有人出现后,执法队员随即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在询问过程中,当事人无法出示批准许可或备案手续件,不配合提供个人信息,只是声称自己在公共场所进行便民服务,不属于经营性活动。

  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以及堆放物品,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违反第一款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设摊经营、兜售物品的,可以暂扣设摊经营、兜售的物品和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工具。

  本案中,当事人在没有批准许可或备案手续的情况下,通过二维码进行“远程摆摊”,本质上依然是擅自占用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以及堆放物品的违法行为。

镜头三:“联防联动+依法处理=高效能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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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当事人不配合调查,执法队员通过外滩办联防联动平台,请求辖区警方配合处置。警方到场后,核实了当事人身份信息,查看了手机内微信及支付宝近期的收费记录,确认了有相关经营收入的实事。至此,当事人终于承认了其违法经营的行为。执法队员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简易处罚,并复查了整改结果。

  本次“二维码远程摆摊”案例是近年来出现在外滩风景区的首例新型违法案例。和常规的违规设摊相比,该违法行为有隐蔽性较强、调查取证非现场性等特征,在处置过程中,需要城管、公安等部门通过“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各类联合执法。

  后续外滩风景区中队将继续围绕城管执法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利用好联防联动平台这把“利剑”,提升执法效能和治理水平,织牢外滩环境秩序管理“防护网”。

来源:黄浦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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