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大家都不容易,你们这样的执法真的很好!”近日,当金山区漕泾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在执法时,获得了群众由衷的肯定。
4月29日下午,漕泾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在巡查至漕廊公路时,发现一辆大型运输车行驶在路上,车厢遮盖存在不到位的情况,而且车身较脏。执法队员随即示意车主靠边停车接受问询。经调查,车内运输的是砂石料,车主自外省市驾车刚到上海不久,还没来得及对车辆进行清洗,对上海的一些具体规定也未完全了解。
执法队员随即对车主进行宣传教育:“你不要紧张,你说的我们也是相信的。现在你要了解,运输砂石料车厢覆盖不到位,目前这种遮盖避免不了跑冒滴漏,而且你车身不洁,甚至已经遮盖车牌号。但是鉴于你属于首次轻微违法,本次将对你做警告处理。希望你今后务必注意,车辆行驶过程中一定要符合法律法规。”执法队员同时结合运输车辆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了深入讲解。
当执法队员与当事人进行沟通时,一位肩上坐着小孙子的老爷子走了上来,在全程看完执法队员对当事人的警告处理和普法宣传后,他露出了赞许的微笑,说:“城管同志这样执法真不错,老百姓也好接受多了。”
首次轻微违法免罚政策不仅展示了执法部门的宽容与理解,更传递出了对公民自我纠错机会的尊重和信任,体现了城市管理的人性化和法治精神,是一项充满温情与智慧的创新举措。自上海市正式施行《关于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指导意见》以来,漕泾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一直致力于贯彻落实政策要求,在日常执法工作中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处理方式,强化教育、指导当事人改正并依法不予行政处罚,让人们在得到宽容的同时,更加自觉地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为构建法治社会、和谐社会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