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随着城市的发展,市民对城市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为进一步做实做细城市管理工作,今年以来,嘉定城管马陆中队积极探索“城管+公安+社区”的有机融合新模式,一网统筹,多方融合,发挥职能优势,形成执法合力,共同提升城市管理服务质效及水平。
不久前,马陆城管中队与属地公安深度融合,联手破获了一起偷倒垃圾案件,让违法行为在夜色下“无所遁形”。
▲现场小区围墙外发现被丢装修垃圾
近日,马陆城管中队接到社区上报,反映洪德路某小区围墙外有人偷倒垃圾。执法人员接报后第一时间赶往现场,看到该小区垃圾堆放点围墙外横七竖八地堆放着泡沫板、纸箱、床垫之类的装修垃圾,占地约3平方米。一番翻找后,执法人员并未找到无主垃圾的相关信息。但发现案发地周边有一处摄像头,且角度正好对着偷倒地点。执法人员立即联系属地公安,协调调取监控视频。
监控显示,5月4日晚20点13分,曾有一男子驾驶一辆灰色面包车出现在案发现场,13分30秒该男子从车后门抱下一堆装修垃圾扔在围墙边;紧接着,14分00秒和14分20秒该男子又分两次从车后门抱下两堆装修垃圾扔在围墙边的河道旁,之后借着夜色驾车离开。随后,公安通过对车辆信息进行分析,锁定了嫌疑人员孙某。
▲当事人趁夜色乱丢装修垃圾
马陆城管中队执法人员随即联系车主孙某,要求其到中队接受调查。5月7日,当事人孙某来到案件属地居委会接受城管、公安问询。执法人员出具相关视频证据,当事人孙某交代其夫妇俩临时帮别人拖运处置一些零散的装修垃圾,并承认5月4日晚20点13分至15分,分三次将装修垃圾丢在洪德路某小区围墙外及河道旁。当事人表示,对法律不懂,不知道随意倾倒装修垃圾是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对其进行普法教育,告知其乱扔垃圾的严重后果。当事人听后恍然大悟,连忙承认错误。
▲当事人依法接受调查询问
依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装修垃圾的产生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将装修垃圾投放至装修垃圾堆放场所或者收集容器。违反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孙某未按规定将装修垃圾投放至装修垃圾堆放场所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并责令其立即将垃圾全部清理干净,且保证今后不再有乱堆乱扔垃圾的现象。
“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综合复杂的‘社会工程’,绝不是城管一家的事,需要城管、公安与社区工作人员的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形成部门协作、高效运转、齐抓共管的城市管理新格局。此番融合治理,消除了原先各部门职能分隔的状态。今后,这种联动状态将成为常态化工作。”马陆城管执法中队副队长赵谦介绍说。
目前,马陆城管中队正积极推进城市管理融合治理工作。下一步,马陆城管中队将在加强执法巡查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公安、社区、物业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多维联合、融合治理,及时发现纠正不文明行为,有效治理热点难点问题,持续改善城市环境品质,全面提升市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自豪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