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6月1日起,新修订的《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生效实施。北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积极响应,迅速开展了一系列非机动车专项整治行动,旨在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营造安全、有序的社区环境。
6月7日下午,北蔡综合执法队对辖区内的三大社区及街面商户再次进行非机动车专项整治行动,执法队员在某小区走访检查时发现该小区34号外有电瓶车“飞线”充电情况,经查,该非机动车为该楼栋102室户主所有,其为图方便,便私拉电线和插座为停放在室外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执法队员在听取102室户主的陈述申辩后,对其进行了普法宣传,告知其上述行为属于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充电的违法行为,责令其立即改正,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的行政处罚。执法人员现场开具《当场处罚决定书》,当事人被告知后签字确认,并如数缴纳罚款。随后,其将私拉的电线和插座收回,并将电动自行车推向临近的集中充电点,按照要求完成整改。
本次专项检查共查处住宅小区内2起、沿街商户1起飞线充电违规行为,执法人员现场开具《当场处罚决定书》,起到了较好的执法警示作用。同时,执法人员再次对当事人进行了《条例》的普法宣传,使其真正认识到“飞线”充电的危险,为达到处罚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执法队员还积极向周边商家和居民宣传非机动车规范充电的重要性,有效提升居民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下一步,综合执法队将继续依法履职,把电动自行车普法宣传及执法检查作为重点工作之一,时刻提高警惕,防患于未“燃”,为群众营造一个美好、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