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改后的《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自6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已将近1个月,彭浦新村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根据《条例》规定对辖区住宅小区违规占用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进楼、飞线充电等违规行为开展了多轮专项治理执法行动。
随着气温走高,加之梅雨天气来临,住宅小区飞线充电行为危险增大,中队结合新的形势,对重点小区检查情况进行回头看,发现部分小区仍有零星飞线充电行为。中队巡查至临汾路、平顺路某小区时发现小区部分居民冒雨充电危害较大,中队执法队员遂立即上前制止,并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
中队始终秉持处罚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处罚不是目的,为了帮助居民解决问题,执法队员们也始终坚持执法为民理念,在严格执法的同时用温情执法服务好每位居民。如在此次回头看执法巡查中,中队发现孙阿姨家仍在充电,孙阿姨表示其主要是家里人腿脚不方便,有时候是因为充电位较远,有时候是“抢”不到充电位,才会选择飞线充电。执法队员立即陪同孙阿姨来到居委进行登记,并联合居委工作人员共同商量充电解决方案,为其提供帮助,也为后续从根源上解决飞线充电提供有效途径。
同时,执法队员对于拉线未充电的居民加强劝阻,并通过还原起火过程向居民讲解了飞线充电、入户充电带来的惨痛教训,并督促居民现场整改。
下一步,中队将继续落实相关要求,以辖区电动车安全治理作为重点,加强非机动车充电隐患排查,引导居民在思想上筑牢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在行动上杜绝飞线充电和入户充电行为,确保居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