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山城管友谊中队执法人员在进行日间街面巡查时,发现位于海江路牡丹江路路口西南侧的人行道上堆放了大量无袋装化的建筑垃圾。现场无任何围挡且多名施工人员正在将商铺内铲出的建筑垃圾向外运出,周边尘土飞扬,严重影响了附近市民出行,还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执法人员当即要求现场施工人员停止施工并配合调查。
经现场勘察,该处堆放的建筑垃圾占地长约5m,宽约2m,共计约10㎡。在询问现场施工方负责人王某后得知,该处为某物业公司委托施工方将空置商铺进行内部修缮改造,施工方委托的建筑垃圾清运单位已安排负责人任某等人在现场等候,准备集中将垃圾清运至收运点位。任某为图方便节约成本,直接让施工人员将已拆除的装修垃圾堆放在商铺门口,未将铲出的垃圾进行袋装化分装后堆放至指定堆放点,也未设置施工封闭围挡。


执法人员查看了施工方相关报备资料、垃圾清运台账和清运合同。虽然报备材料齐全,清运量与合同相符,清运方也做到了“日产日清”,但建筑垃圾未按规定设置封闭围挡。执法人员将违法事项告知任某后,当场对其开具了责令整改通知单,并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对于施工现场负责人王某未履行监管督促职责,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普法宣教,责令其立即将建筑物料清理干净,并要求其在施工期间涉及室外施工或临时物料堆放必须规范设置施工围挡,并要做到及时清运,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当日下午,执法人员现场复查,发现该处路面垃圾已全部清理干净。
下一步,宝山城管友谊城管将持续强化日常执法检查,对辖区内各类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做到发现一起、立案一起、处罚一起。同时,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力度,持续提升市容环境品质,提高市民群众幸福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