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崇明区庙镇江口社区居委城管工作室接到投诉,反映江民路一处底楼有居民擅自圈占一楼共用部位,扩建自家天井。
经了解,当事人系此处一住户,其自家南侧原有一处底楼天井,认为原有天井面积偏小,外面空地平时无人使用,放着也是浪费,遂干脆借此次装修房屋的机会用竹质篱笆多圈出15平方米的天井空间。
崇明区庙镇城管中队执法队员约谈了当事人,向其开展了普法教育,告知其所圈占的空间即使无人使用,也属于物业共用部分,其无权擅自圈占使用。当事人此举满足了自身扩建天井的需求,但却在无形中侵犯了公共权益。

▲拆除前

▲拆除后
执法队员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向当事人开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后当事人自行将其用于圈占天井的竹篱笆予以拆除整改。鉴于当事人初次违法,主动改正且未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中队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下一步,崇明城管将进一步依托社区工作室,统筹解决好基层社会治理同环境治理的矛盾和难题,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为群众创造更加洁净、宜居的人居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