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的回收处理,从产生再经投放、收集、转运最后到达处置,历经多个环节,任何一个环节“掉链子”都将导致整个链条的断裂。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机场、客运站、轨道交通站点以及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经营管理单位或者经营管理单位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为管理责任人。物业服务企业作为商场为源头产生的垃圾处理链条中的中间环节,除应当按照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外,还应当对投放人的分类投放行为进行指导及分类收集。
闵行区新虹街道辖区内的龙湖天街是一家综合性大型商场,目前在营商铺218家,其中餐饮110家,设置垃圾投放点2处。该商场在以往几次的垃圾分类检查中都存在混投严重及可回收垃圾分类回收不彻底的问题。针对该情况,近日,闵行城管新虹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新虹城管中队)执法队员约谈了龙湖天街商场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期望通过此次探讨,找准症结,精准施策,解决其垃圾分类存在的问题。
执法队员在与相关负责人一同到垃圾分类点实地了解情况后,就目前商场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如下:一是对经营店铺的指导不够。对发现存在混投等问题的商户未及时予以指出,因此未引起该部分商户思想上的重视;二是垃圾点从事分类工作的人员工作不细致,对转运之前的垃圾分类检查不到位。
针对这两个原因,综合考虑商场实际情况及不增加商场管理负担的前提下,讨论得出如下解决方案:提高重视,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认知及重视程度,适当增加转运垃圾的检查次数及深度;对发现存在问题的商户要及时予以指出并对其做相应的指导,引导其形成意识、引起重视;对屡教不改的商户及时将情况反馈至城管,由执法人员查处执法,形成震慑。
后续,闵行城管新虹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将持续监督及跟进上述措施的落实,并加大对物业公司的业务指导,全力推动垃圾分类工作水平和质效显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