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金山城管吗?我们发现小区内有人正在锯树,你们快点来呀!” 9月25日晚上7点,金山区朱泾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值班队员接到来自社区的紧急求助电话。
当值班人员抵达现场时,违法行为已经被居委会工作人员所制止,一棵香樟树树干已经被环形锯割锯了一圈,居委会工作人员正在与当事人进行交谈。经确认,当事人为小区业主。执法队员立即开展现场测量,及时固定证据。
作案工具
之后,执法队员来到居委会办公室现场约谈了当事人,并制作《谈话笔录》。当事人承认了其锯树的行为,但其辩称是由于该树木距离自家窗户过近,遮挡了采光和通风,对其生活造成很大影响,所以就自作主张想把树砍了。
执法队员耐心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上海市绿化条例》的有关规定,禁止擅自砍伐树木,违者城管执法部门将处绿化补偿标准五至十倍的罚款。如果居民认为树木影响采光、通风等,可以告知物业管理部门,并由物业管理部门在不影响树木正常生长的前提下实施修剪,或者向绿化主管部门申请迁移树木、调整绿化布局等。当事人也意识到了自身的问题,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执法流程,妥善办结此案件。
由于劝阻及时,该树木在绿化部门的努力下得以救治,目前正在恢复中。
根据《上海市绿化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损坏绿化和绿化设施的行为,朱泾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据《上海市绿化条例》第四十五条,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处以绿化补偿标准三至五倍的罚款。
本案中,执法队员与社区工作人员的管执联动,不仅快速制止了违法行为的进一步实施,也得以在第一时间控制案发现场,获得了照片、谈话笔录等关键证据,为案件的后续办理提供了有力支撑。
下阶段,金山城管将进一步深化与社区、居委会以及物业管理部门的合作机制,强化“四位一体”工作模式,即城管、社区、物业、居民共同参与的城市管理格局,沉心磨炼、注重积累,确保城市管理工作的精细化、高效化和人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