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以来,市城管执法局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了城管进社区优秀案例征集活动。在系统各单位大力支持和推荐基础上,经过综合评定,确定了46篇案例入选2024年上海市城管执法系统城管进社区优秀案例。自2025年1月23日起,市局将推送系列,分享部分入选案例,通过示范引领,不断增强服务社区的能力和水平,着力解决好市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让城市治理成果更多更好惠及广大市民。
一、工作背景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进一步深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推动城管执法融入社区、根植社区、服务社区,为提升社区环境提供执法保障,田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认真贯彻“城管进社区”的工作要求,对田林辖区的26个居委,实行一人一居委,定人、定时、定点、定责管理,每周至少一次进社区。结合宣传普法、投诉处置,解决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
自新修订的《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以来,中队坚持“宣传+执法”双管齐下,采取有力举措把好电动自行车“安全关”,整治前期,中队联合居委、物业多措并举,全覆盖检查辖区所有楼道,对预防违规行为、提升公共安全意识起到了积极作用;开展面对面普法、发放宣传海报等形式宣传、警示教育;引导居民开展自查自检,取得了积极的宣传效应。
二、基本做法
携带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轿厢不仅危害电梯运行,而且容易引发火灾,危及居民的生命安全。2024年7月25日14时54分,田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接“12345”市民服务热线举报,反映某小区居民擅自携带电动自行车的锂电池进入电梯轿厢,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要求处置。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随即展开调查。
快速查证,固定证据。城管社区联络员通过小区物业调取的监控画面发现,当日8时14分,一名男子携带电动自行车的蓄电池进入该小区A号下行电梯,执法人员及时固定相关证据画面。后经社区民警协助,认定该男子为该楼28层某住户。
管执联动,推进调查。当晚18时44分,田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小区居委会、物业、社区民警、平安办等部门上门对该户进行宣传教育。检查时,该当事人不在场,其成年家属在场。执法人员现场开具《调查(询问)通知书》并告知成年家属要求当事人在规定时间至田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配合调查。
普法执法,教育整改。2024年7月28日上午,当事人至田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受调查。执法队员向当事人出示了视频证据,当事人承认当日携带电瓶进入轿厢的行为,但辩称由于自家电动自行车属于老式电动自行车,而地下室电池充电设备缺失,为图方便,所以将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带入电梯轿厢。执法人员当场向其宣讲蓄电池入电梯轿厢的危害性及《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条规定。执法队员确认当事人违法行为后依法立案查处,进行行政处罚。
三、主要成效
持续跟进,常态长效。下一步,田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将联合辖区物业、居委加强非机动车安全管理工作,宣讲与整改相结合,积极普法,督促整改。联合公安、平安办等部门加大巡查力度,管执联动,及时处置违法行为,为市民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居住环境。
四、工作启示
中队通过进社区工作,坚持“宣传+执法”双管齐下,联合居委、群众代表与城管执法队员开展线下交流,零距离与市民群众沟通,针对热点问题行为进行普法宣传,促进解决急难愁盼问题;整治前期,中队联合居委、物业多措并举,全覆盖检查辖区,引导居民开展自查自检,起到了预防违规行为、提升公共安全意识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