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石泉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从严从实从细推进基层矛盾化解工作,通过“情理法”相结合的方式,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用实际行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2025年4月初,中队接到12345工单反映管弄路某小区某户在公共走道内安装铁门。执法队员现场调查时,被投诉人朱女士情绪相当激动,表示该铁门已安装三十余年,90年代小区内许多业主会在公共走道内安装铁门代替防盗门,不能算占用公共部位。这样的投诉在她看来是隔壁邻居的无理取闹。在气愤的同时,朱女士认为是隔壁邻居孙女士因为多年来的邻里矛盾而进行的报复行为。
意想不到的是,2天后,我们收到了一张来自朱女士投诉的12345工单并投诉了邻居。就这样,随后的几周,双方反复进行12345投诉,造成了行政资源的浪费。
经过与小区居委和物业深入了解,此次居民间相互投诉的起因为朱女士家目前处于装修阶段,公共走道内铁门外开对隔壁高龄独居老人造成妨碍。且之前存在多重邻里矛盾,导致双方相互积怨。
为更好地化解占用物业共用部分引发的邻里纠纷,避免矛盾升级引发更大执法压力,减少执法成本。执法队员具体了解此次事件的来龙去脉后,及时找出问题关键,纠正误解,通过管理模式化解报复性投诉。
执法队员多次拨打双方电话,明确告知其行为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引导其遵守法律法规,理性表达诉求。双方态度逐渐缓和,愿意在城管工作室内协商解决矛盾。
4月21日,执法队员会同管一居委会对该12345投诉进行调解。双方经过交流了解事情的原委和相互诉求,经执法队和居委普法及沟通,最终达成谅解协议,今后不再恶意投诉,化解了一场涉及两代人的矛盾纠纷。
石泉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秉持为民服务的宗旨,将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将城市治理的触角延伸到社区,锚定工作“着眼点”与“发力点”,提高基层矛盾与纠纷的化解效率,提高执法水平和服务水平,解决好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