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部门帮扶“个转企”:简化程序 降低成本
发布日期:2025-07-07 字号: [     ]

  7月3日,市场监管总局等九部门发布《关于推进高效办成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一件事” 加大培育帮扶力度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进一步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简称“个转企”),加大培育帮扶力度。

  《指导意见》提出,充分尊重个体工商户意愿,加强政务服务系统集成,为“个转企”提供统一规范、高效便捷的服务,助力提升转企后内部管理水平和合规意识,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同时,加大对“个转企”发展的培育支持,有效降低转换成本,服务更多个体工商户做大做强,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中国企业联合会特约高级研究员刘兴国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简化“个转企”程序,降低“个转企”成本,有助于鼓励更多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自愿转型为企业,从而将其引入发展新赛道,打开成长新空间,为宏观经济的发展注入新动力。

  刘兴国还指出,《指导意见》的一个突出亮点是为“个转企”留下了过渡期,延续原有管理与激励措施,实施包容性监管。“这既有助于减少有意向转企个体户的转型担忧,也有利于‘个转企’后逐步适应新的监管要求。”

  具体来看,《指导意见》提出,优化“个转企”办理流程。在优化登记注册流程方面,登记机关根据个体工商户申请,通过直接变更或者“注销+设立”两种方式之一,完成“个转企”登记。

  其中,采取直接变更方式转企的,登记机关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办理变更登记,延续使用原个体工商户的成立日期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将其登记档案和年度报告等材料并入新设企业予以保留;符合要求的,保留其字号和行业或者经营特点;原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不变并且符合企业设立要求的,可以免予提交住所使用证明材料。

  采取“注销+设立”方式转企的,登记机关依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办理原个体工商户注销和企业设立登记;鼓励各地合并办理两次登记,实现申请人提交一次材料即办结所有事项。

  在加大“个转企”培育帮扶力度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坚持分型分类梯度培育。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落实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各项措施,精准掌握个体工商户总体发展情况,重点关注“成长型”“发展型”个体工商户和“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转企意愿。将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纳入“个转企”培育库,实施动态管理,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宣传和跟进服务。

  《指导意见》明确,探索建立“个转企”过渡期。支持各地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对“个转企”在一定时间内实施过渡期管理。采取直接变更方式转企的,原则上保持原有发票额度;不满足需要的,企业可以向税务部门提出调额申请。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在过渡期内延续原有管理和激励措施,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着力降低“个转企”制度性交易成本。

  《指导意见》还强调,严格遵循自愿原则。各地相关部门在培育“个转企”工作中,要充分尊重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意愿,提示“理性转型”,不得强制、诱导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不得设置任何有关“个转企”数量、增速或者比例的指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基层摊派任务。

来源:经济参考报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徐家汇路579号金丽大厦     邮编:200023
总机:021-63316800(周一至周五 9:00-11:30,13:30-17:00)
上海政务服务总客服:12345
网站标识码:3100000116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2021024116号-2
网站备案号
请用微信扫码关注
上海市城管执法局
上海市城管执法局
嘉定区城管执法局
嘉定区城管执法局
松江区城管执法局
松江区城管执法局
静安区城管执法局
静安区城管执法局
虹口区城管执法局
虹口区城管执法局
金山区城管执法局
金山区城管执法局
奉贤区城管执法局
奉贤区城管执法局
青浦区城管执法局
青浦区城管执法局
闵行区城管执法局
闵行区城管执法局
黄浦区城管执法局
黄浦区城管执法局
徐汇区城管执法局
徐汇区城管执法局
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
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
宝山区城管执法局
宝山区城管执法局
长宁区城管执法局
长宁区城管执法局
普陀区城管执法局
普陀区城管执法局
崇明区城管执法局
崇明区城管执法局
杨浦区城管执法局
杨浦区城管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