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本市城管执法部门聚焦城镇燃气、石油天然气及其他安全相关领域,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件。现就相关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某建设公司在石油管道线路保护范围内使用机械工具挖掘施工案
2025年2月26日,浦东新区城管综合执法局接市民投诉反映浦东新区G1503高东一路路口处正在违规施工。经查,某建设公司使用挖掘机在石油管道上方作业,造成石油管道裸露,影响管道运行安全,该行为属于在石油管道线路保护范围内使用机械工具挖掘施工。
2025年5月31日,浦东新区城管综合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五十二条,责令该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对其罚款30000元。
案例二:某装饰有限公司擅自移动燃气设施案
2025年4月16日,虹口区城管执法局收到案件线索反映玉田路432弄某号电梯口存在燃气泄漏情况。经查,某装饰公司在进行加装电梯施工过程中,擅自对燃气公共管道进行改管,造成燃气泄漏且拒不改正,该行为属擅自移动燃气设施。
2025年7月2日,虹口区城管执法局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责令该公司改正,对其罚款69000元。
案例三:刘某擅自拆改供燃气道和设施案
2025年3月31日,宝山区罗泾镇城管中队接市民投诉反映潘沪路69弄某号某室在装修中擅自拆改供燃气道和设施。经查,刘某在该房屋南侧卧室内私拉燃气管道,该行为属擅自拆改供燃气道和设施。
2025年4月2日,宝山区罗泾镇人民政府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责令刘某改正,对其罚款500元。
案例四: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损坏燃气管道案
2025年3月4日,奉贤区城管执法局收到案件线索反映上海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旧房修缮工程施工过程中造成燃气管道损坏。经查,该公司未按照燃气设施保护方案要求,擅自使用机械进行作业导致燃气引入管道破损,造成多户居民停气和经济损失。该行为属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有地下燃气管线等重要燃气设施,施工单位未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2025年6月16日,奉贤区城管执法局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责令该公司改正,对其罚款60000元。
案例五:某燃气有限公司未按照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案
2025年1月8日,市城管执法局收到案件线索反映上海某燃气有限公司操作人员在普育东路71弄某号居民楼更换智能燃气表过程中施工流程不规范造成室内燃气泄漏。经查,该公司安排上岗证失效的操作人员在该处实施调表作业,调表后因安全检查流程未执行到位导致燃气泄漏,经管理部门协助认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缺失,该行为属未按照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2025年2月8日,市城管执法局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对其罚款30000元。
案例六: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愚园路分公司擅自设置户外广告设施案
2025年3月19日,静安区静安寺街道城管中队巡查发现愚园路315号某单元门口设置有一处户外广告设施。经查,该广告设施由上海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愚园路分公司擅自设立,存在光污染、影响交通安全等问题,该行为属未办理备案手续擅自设置户外广告设施。
2025年4月14日,静安区静安寺街道办事处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责令该分公司按要求拆除,对其罚款1000元。
案例七:陆某非法占用无障碍设施案
2025年2月11日,徐汇区长桥街道城管中队巡查发现百色路某号沿街商铺旁无障碍通道被占用,存在安全隐患。经查,陆某因店面装修,擅自搭建木板占用无障碍通道,该行为属非法占用无障碍设施。
2025年3月6日,徐汇区长桥街道办事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第六十五条,责令陆某改正,对其罚款300元。
案例八: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擅自挖掘城市道路案
2025年4月15日,松江区方松街道城管中队巡查发现新松江路通跃路路口人行道遭开挖,影响行人出行安全。经查,上海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在此挖掘施工,该行为属擅自挖掘城市道路。
2025年4月28日,松江区方松街道办事处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责令该公司改正,对其罚款2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