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倒计时!金山城管执法+普法,织密校园燃气安全网
发布日期:2025-09-01 字号: [     ]

  为切实筑牢校园燃气安全防线,保障师生人身安全,金山区城管执法局会同区教育局、区建管委(燃气所),在新学期开学进入倒计时之际,对我区部分幼儿园、中小学开展校园食堂燃气安全专项执法行动。

  执法检查过程中,执法队员秉持“执法有力度,普法有温度”的工作理念,将隐患排查与普法宣传有机结合。

640 (2).jpeg

  在某学校室外燃气管道检查现场,执法队员对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仔细核查管道走向、标识设置及周边环境,明确告知校方严禁在燃气管道保护范围内停放车辆、安装充电桩或堆放杂物。

640 (1).jpeg

  校园食堂作为燃气使用的重点区域,是此次检查的关键所在。执法队员对燃气管道连接、燃气灶阀门、燃气报警装置等设施进行细致排查,运用专业设备检测燃气泄漏隐患。

640.jpeg640 (4).jpeg

  查间隙,执法队员化身“普法宣传员”,向学校管理人员详细解读《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结合近年来发生的燃气安全事故案例,深入剖析校方在燃气设施维护、应急处置中的法律责任与义务,切实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水平。

  相关法律法规

  《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用户应当遵守用气规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盗用燃气或者损坏燃气设施;

  (二)擅自改装、迁移或者拆除用户设施:

  (三)倒灌液化石油气或者倾倒液化石油气残液涂改瓶体标记,损坏瓶体及附件;

  (四)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存放和使用燃气;

  (五)危及公共安全的其他用气行为。

  第二十五条 第二款 在室内公共场所、地下或者半地下建筑物内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使用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未安装使用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的,燃气企业不得供气。

  区城管执法局后续还将联合开展校园燃气安全“回头看”行动,及时排查燃气安全隐患。同时,也向广大市民群众发出温馨提示:开学后,市民要自觉维护校园周边燃气设施安全,勿在燃气管道保护区域内违规停放车辆、堆放杂物;家长接送学生时,要引导孩子远离燃气设施,避免触碰玩耍;校园周边商户须严格遵守燃气安全规定,严禁私接、改装燃气管道,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校园周边环境。

来源:金山城管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徐家汇路579号金丽大厦     邮编:200023
总机:021-63316800(周一至周五 9:00-11:30,13:30-17:00)
上海政务服务总客服:12345
网站标识码:3100000116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2021024116号-2
网站备案号
请用微信扫码关注
上海市城管执法局
上海市城管执法局
嘉定区城管执法局
嘉定区城管执法局
松江区城管执法局
松江区城管执法局
静安区城管执法局
静安区城管执法局
虹口区城管执法局
虹口区城管执法局
金山区城管执法局
金山区城管执法局
奉贤区城管执法局
奉贤区城管执法局
青浦区城管执法局
青浦区城管执法局
闵行区城管执法局
闵行区城管执法局
黄浦区城管执法局
黄浦区城管执法局
徐汇区城管执法局
徐汇区城管执法局
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
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
宝山区城管执法局
宝山区城管执法局
长宁区城管执法局
长宁区城管执法局
普陀区城管执法局
普陀区城管执法局
崇明区城管执法局
崇明区城管执法局
杨浦区城管执法局
杨浦区城管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