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注后变本加厉搭违建?法律岂容儿戏!
发布日期:2025-12-03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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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8月底,浦东新区周家渡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收到某小区业主咨询,称其房屋天井存在违建被注记,需要解除注记后进行交易。经现场核查,该户天井内存在两处20余平方米的存量违建。城管队员明确拆除标准后,业主完成自拆并通过验收,9月3日城管队员办理了解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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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2日,物业向中队上报,该户再次在天井进行违法建设。城管队员赶到现场时,发现业主正浇筑水泥屋顶,结构已成型。队员立即责令当事人停工,并告知业主,存量违建拆除后重建即属新建违建,必须立即拆除。此时,业主竟狡辩称该处“属历史违建应缓拆”。鉴于解注后强行新建违建的行为性质恶劣,城管队员依法立案,并开具《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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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承想,立案后,当事人不仅拒不整改,反而加速施工完成浇筑。为防止其利用网签未过户的时间差制造既成事实,城管队员迅速联动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紧急冻结该房产交易。由于当事人逾期未拆除新增违建,10月17日,队员向业主送达《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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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日,因交易期限临近,业主迫于产权冻结压力,最终自行拆除新增违建。城管队员验收合格后解除注记,案件闭环处置。此次执法既维护了法律权威,也避免了强制拆除可能引发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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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此类违建“解注后回潮”现象,浦东城管综合执法系统将强化三项措施:一是加强巡查,对解注房屋进行回头看,并重点监管;二是物业联防,严格落实物业装修申报制度,压实物业“首报责任”;三是信用惩戒,对类似行为当事人的房屋产权进行紧急冻结,增加其整改成本。对于新增违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劝阻、早处置、零容忍”,减少群众因私搭乱建而遭受不必要的安全隐患与经济损失,推动城市建设更加规范、有序、安全。

来源:浦东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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