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建筑垃圾管理的实施意见》等规定,上海市城管执法系统着力强化全过程闭环执法监管机制,深化协同联动、增进执法协作,严厉查处了一批建筑垃圾违法堆存、运输、倾倒和处置等行为。现将近期涉及建筑垃圾城管执法领域违法违规主要典型案例予以公布,旨在通过社会宣传教育,形成警示震慑作用,有力遏制违法违规行为高发频发态势,进一步全面提升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工作水平。
案例二:
浦东某工地无证外运渣土案
案例特点
本案属于较为典型的“黑工地”违法案件。违法当事人出于节省成本、急功近利的心态,使用淘汰车辆偷运未经许可运输的建设工程垃圾,一起违法活动存在多个违法行为,主观故意明显。执法人员通过对道路运输车辆“外观”的敏锐判断,迅速发现可疑线索,及时查明相关工地在未进行建筑垃圾处置方案报备并未取得处置证的情况下,擅自将工程开挖渣土由无建设工程垃圾运输许可资质企业外运。
案情描述
2025年12月6日晚,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总队发现浦东某工地周边道路有大型渣土车辆行驶,该类型车辆属于原专营企业早已淘汰的旧车型,执法人员据此判断附近工地可能存在违法外运渣土的行为。市城管执法局指挥中心即刻开展统一协调调度,由市城管执法局执法总队、市公安环食药侦总队、环食药浦东支队组建联合执法队伍,跟随可疑车辆行驶轨迹,最终找到了源头出土工地。当晚,联合执法队到达现场时,工地正在进行渣土外运作业,现场有若干渣土运输车辆(其中2台为已满载渣土的淘汰车型车辆)。经现场初步调查,该工地在案发时既未进行建筑垃圾处置方案报备,也未取得有效处置证。施工单位未加强工地施工作业管理,导致其渣土分包企业在无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将开挖渣土委托给无运输许可资质的运输公司进行外运。另在对卸点的追查过程中,发现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涉嫌存在消纳场所经营单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行为,对其进行了立案调查。

处理结果
出土环节:某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总包)涉嫌未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报备的行为,拟作出罚款三十万元的处罚决定。
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涉嫌委托未取得建设工程垃圾运输许可证的单位承运建设工程垃圾的行为,作出罚款四万元的处罚决定。
运输环节: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运输单位)涉嫌承运未取得建设工程垃圾处置证的工程施工单位产生的建设工程垃圾的行为,作出罚款四万五千元的处罚决定。
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运输单位)涉嫌承运未取得建设工程垃圾处置证的工程施工单位产生的建设工程垃圾的行为,作出罚款四万元的处罚决定。
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运输单位)涉嫌未取得建设工程垃圾运输许可证承运建设工程垃圾的行为,作出罚款三万元的处罚决定。
消纳环节: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消纳单位)涉嫌消纳场所的经营单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行为,作出罚款二万元的处罚决定。
典型意义
施工单位未加强工地现场管理,在涉案工地还未办理相关“出土”手续的情况下,对分包企业疏于监管,未能有效落实施工管理制度。承担分包业务的运输企业投机取巧、铤而走险,法治意识淡薄,未落实合法规范的作业要求。消纳场所未按规定有效履行经营场所义务。各级管理执法部门在日常监管和执法过程中,应强化对施工单位的法制宣贯,压实责任传导,有效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下一步,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将着力夯实源头管控、强化监管平台数据赋能、针对重点案件增进查处力度、紧盯消纳环节推进严查严打专项行动,并不断创新建筑垃圾城管执法方式方法,持续健全完善协同联动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形成良好的共防共管、共建共治社会氛围。
(图片由AI生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