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基层执法的日常,往往不是一份处罚决定书能写完的。敲不开的门、听不完的抱怨、算不清的“法不责众”,和最终必须落下的法律程序,交织成一线执法队员的工作实景。闵行城管“执法手记”专栏,记的就是这些实景。
第一篇:一扇被外移的入户门
“你们凭什么管我家门口的事?”
“别人家也改了,怎么不先去找他们?”
接手鑫都路一小区28户私改入户门案件的头几个月,这两句话我几乎天天听。每一扇被外移的入户门背后,都站着一位觉得自己“受了委屈”的业主。
第一次上门
2025年春节前,12345热线的投诉突然多了起来。多位居民反映,小区叠墅区不少业主装修时把入户门往外推,公共走廊、通风井平台被圈成了自家鞋柜和杂物间。更麻烦的是,有的门框直接挡住了消防栓。
第一次去现场,心就沉了下去。有的业主把门往外移了一米多,在走廊上装起了吊柜;有的干脆拆了平台护栏,改成封闭阳台。放眼望去,几乎每一层都能看到“越界”的门。
敲不开的门
整改通知发出去后,真正行动的没几个。
有的业主听见敲门声,知道是我们,就是不开。有的隔着防盗门喊话:“你们这是没事找事!”前前后后跑了不下十趟,才勉强敲开几户人家的门。
更难的是心理上的不认同。几乎每户都揣着同一个念头:“我花钱买的房子,门口这块地用了就用了。”取证时,有人故意绕开核心问题,有人拒绝在文书上签字,做笔录费了大劲。
说实话,那阵子心里确实憋着火。但执法不是斗气。我们如果也带着情绪上门,事情只会越弄越僵,最后变成互相耗着。
给台阶,也亮底线
强推不行,就换个打法。
我们先不急着谈“拆”,先挨家挨户听。有业主说,家里人口多、东西实在放不下,才动了占公共区域的心思。这些难处我们一一记下,然后摊开图纸、讲清法规:公共部分不是“公摊赠送面积”,个人占不得,挡了消防设施,真出了事是要担法律责任的。
同时把话说明白:主动整改的,从轻处罚;拒不配合的,绝不手软。
忘了是第几次上门,有个业主突然说:“其实我也知道门挡着消防栓不安全,就是看别人都改了,觉得自己不改吃亏。”就是从这个念头松动开始,一户、两户、三户,最终有3户自己拆了外移的门框,清空了楼道堆物,恢复了原样。我们依法对这3户不予行政处罚。
这3户的松动,在小区里悄悄起了波澜。有人开始打听情况,有人嘴上不说,但态度明显软了,但还有25户,始终没有动静。
“最后一公里”,必须走到底
对剩下的25户,我们依法作出了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责令限期恢复原状。
其中2户进行了整改,剩余23户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更不缴罚款、不整改。他们在赌,赌我们会不会真的“动真格”。
从处罚决定到申请强制执行,中间要经过催告、起诉期限这些法定程序。这是法律给当事人的救济时间,也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前置门槛。但程序走完了,这一步必须迈出去。
我们将案件依法报请颛桥镇人民政府审核,经审核后,由镇人民政府向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6年6月4日,法院正式立案执行郑某一案;6月15日,这起案件全部执行完毕。当执行裁定书摆在面前时,郑某终于意识到,这次真的不是“吓唬人”。
其余23户的执行案件也已依法向法院申请执行,正在陆续进入司法程序,截至目前已有6户自行缴纳了罚款,8月11日新增1户法院准予强制执行,进入强制执行流程。
从第一户被强制执行起,“法不责众”的幻想就已经被打破了。对一线执法人员而言,案件走到强制执行这一步,本身就是最明确不过的信号。
【写在案后】
回头看,这起案件表面是“门”的事,根子上是“心”的事。
执法的目的,从来不是罚钱。我们守的,是那些从没占过公共空间一寸的守法业主的公平,是万一真着了火时消防通道的畅通,是整个小区对规则的敬畏。
郑某案执行完毕那天,我回队里的路上一直在想,这一步对剩下的23户意味着什么。我们把自己该做的程序都走完了,接下来的,交给法律。
那个“谁占谁有理”的风气,从第一份执行裁定书送达起,就已经开始松动了。
上海市闵行区颛桥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董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