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治“顽疾”,还绿于民护家园
发布日期:2026-09-07 字号: [     ]

  绿化带违规停车是城市治理中的常见顽疾,不仅破坏公共生态资源,而且直接影响居民居住体验。金山卫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聚焦群众通过12345热线反映的小区门口占绿毁绿问题,以“快速处置、刚柔并济、源头防控”的思路开展闭环治理,既及时制止占绿毁绿行为,也通过长效隔离措施巩固整改成效。

案情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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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金山卫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曾接到一起12345市民服务热线投诉,反映辖区某小区门口绿化带内有多辆私家车停放,造成绿化被占用、损坏。执法队员立即赴现场核查,确认该区域草坪被车辆碾压出明显车辙,部分植被损毁,公共绿地遭到破坏,第一时间对占绿毁绿情况拍照取证,固定违法证据;同步设置临时隔离设施,防止后续车辆驶入,避免绿地受损范围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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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队员随即启动执法程序,通过车辆登记信息联系相关车主,开展后续处置。

处置结果

  执法队员向涉事车主宣讲《上海市绿化条例》相关规定,明确公共绿地为全体市民共享的公共资源,擅自占用和损坏公共绿化属于违法行为。经劝导,多数车主认识到自身违规行为,主动将车辆驶离绿化带。对拒不整改的车辆,金山卫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严格依据《上海市绿化条例》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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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效整改方面,按照“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由镇相关部门在人行道两侧绿地内增种灌木,打造绿化隔离绿篱,通过物理隔离从源头减少车辆违规驶入的可能,巩固整治成效。

法律法规

  《上海市绿化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建成的绿地不得擅自占用。因城市规划调整或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确需占用的,应当向市绿化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占用绿地面积、补偿措施、地形图、权属人意见、相关用地批文、扩初设计批复等材料。其中,道路拓宽占用绿地的,还应当提供道路红线图、综合管线剖面图。

  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未经许可占用绿地的,由市或者区绿化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占用绿地面积每平方米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处以罚款。

经验启示

  本次处置以单宗投诉为切入点,推动同类问题的系统治理,可总结为三点工作思路:

 1.接诉即办,普法前置提升整改效率

  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赴现场核查取证,同时通过车主预留联系方式逐一开展普法告知,明确法规要求与毁绿后果。多数车主在告知后主动配合驶离,在规范执法的前提下实现了问题快速整改。

  2.刚柔并济,依法查处明确管理边界

  对劝导后拒不整改的当事人,在证据链完整的基础上,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立案处罚。通过“教育+处罚”的方式,既纠正了具体违法行为,也对周边形成警示,明确“占绿毁绿必究”的管理标准。

 3.多方联动,源头防控降低反弹风险

  为避免问题反复,执法队联合镇规建办、居委会等单位,构建“临时管控+长效隔离”的防控体系:先用隔离桩、水马实施临时管控,再通过增种灌木形成绿化隔离带,逐步替代临时设施,从物理层面降低占绿毁绿问题复发概率。

  公共绿地是城市生态的组成部分,也是市民共享的公共空间。请广大市民自觉爱护绿化,勿将车辆停放于绿化带内。如发现占绿、毁绿行为,可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或向属地综合执法队反映,共同维护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

来源:金山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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