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全市住建领域台风“蔷琵”防御工作
发布日期:2026-10-24 字号: [ 大   中   小 ]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住建委发布做好全市住建领域台风防御工作的通知,要求坚决压实防汛防台工作责任、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做好人员避险转移准备、加强应急值守。

坚决压实防汛防台工作责任

  各单位、各部门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摒弃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松劲心态,明晰职责分工,扣紧责任链条,攥指成拳形成合力,加强监测预警和巡查排险,推动灾害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型,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安全有序运行。

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各单位、各部门要抢抓台风登陆前的“窗口期”,坚持问题导向,抓紧开展建筑工地、住宅小区、玻璃幕墙、燃气设施、道路照明、地下空间、户外广告招牌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抓紧查漏补缺、加固扎牢防线,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着力提升防汛防台能力。

  建管部门要指导督促建筑工地认真抓好施工安全、设施设备安全和人员安全管理,备齐沙袋、挡水板、排水泵等防汛物资,落实塔吊、施工升降机、脚手架、临时用房、围墙围挡等防风加固措施;加强工地排水系统及临时用电设施检查,强化基坑监测预警,及时处置基坑积水、边坡沉降、开裂等风险隐患。聚焦人流密集区域、超设计年限等玻璃幕墙建筑,加大巡查频次,加强监测预警;指导督促业主、物业服务企业等加强安全检查,及时关闭“开启窗”,对发现的隐患立即落实避险防范和应急维修措施,严防高坠事故。督促燃气企业提前做好气源储备,保障燃气安全稳定供应;聚焦燃气场站、沿江设施等重点部位,备足防汛物资,加强排涝及避雷设施检查维护,切实提升防汛能力;加大户外燃气管道设施巡查力度,保障管网运行安全。加强道路照明、综合杆设施巡查检查,及时整治路灯大片失明、杆上设施荡落、相关设备设施漏电等安全隐患。聚焦商场、办公楼等地下空间,指导督促产权单位、物业管理单位清理截水沟、检查集水井,备足防汛挡板、沙袋、抽水泵等防汛物资和器材,严防地下空间积水、雨水倒灌。

  房管部门要指导督促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加大排水沟渠、集水井、窨井及排水管网、排水泵等排水设施设备检查力度;地下车库、地下室、建筑首层出入口等低洼区域,预置沙袋、挡水板、临时排水泵等防汛物资;要加强对7月以来台风、暴雨期间发生积水小区的督促检查,严防再次积水;加强外墙、屋顶、围墙、公共部位门窗等重点部位巡查,重点关注今年台风期间新增以及尚未完成维修处置的外墙高坠隐患,严格落实设置警戒线、警示标识等应急防范措施;根据气象预警信息,通过公告栏等载体提示居民暂停室外、易积水区域电动自行车、新能源汽车充电,视情将车辆开出地下车库,并切断电源,严防触电伤人事故;提醒居民做好自我防护,减少非必要外出。指导督促住宅修缮工地落实脚手架、防护棚、吊篮等外墙施工辅助设施设备以及临时用电、易燃易爆品等安全管理措施,涉及屋面改造、路面开挖的,要做好防雨排水措施。督促征收基地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清理屋面杂物,加固基地围墙。督促拆房工地严格落实房屋附属构件松动解危、施工用电安全措施,做好拆除机械设备、脚手架、围墙围挡等设施加固和待拆房屋门窗封闭等工作。

  房管、建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自建房、城乡危房安全巡查管控。重点针对用作经营、人员密集、地势低洼的自建房,及时排查整治房屋结构、经营使用等问题隐患。对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安全的,立即采取停止使用、临时封闭、人员撤离等管控措施,在安全隐患未彻底消除前不得使用,确保“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经营不带险、带险不经营”。

  城管执法部门要会同绿化市容部门,强化户外广告设施、店招店牌的管执联动巡查。聚焦重点商圈、历史风貌街区、景区、交通枢纽等人流密集区域,紧盯连体招牌以及老旧、存在高坠风险的设施,对违法违规设置、陈旧破损、结构松动等安全隐患,从严从快处置。

做好人员避险转移准备

  建管部门要指导督促建筑工地,特别是沿江沿海区域工地,加强与属地街镇对接,提前落实应急避难场所,对转移安置场所用电安全进行专项排查。根据市防汛指挥部指令和应急预案,及时启动应急响应行动,坚决果断实施工地停工措施,有序组织工地人员安全转移,确保“应转尽转、应转早转、不漏一人”。加强转移安置人员的服务保障和安全管理,做好转移安置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和情绪疏导,在预警解除前安置人员不得擅自外出或返回工地。加强台风过后工地现场和工人生活区的安全自查,严防发生次生灾害和安全事故。

加强应急值守

  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切实做到在岗在职在责,确保指挥体系高效运转。要及时核实、上报突发事件信息,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各级应急队伍要集结待命,提前预置应急物资和装备,提升大灾巨灾应对处置能力,出现灾情险情第一时间赴现场应急处置。

来源:上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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