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城管执法建议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 ||
发文机构 |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索引号 | 印发日期 | 2020-07-03 |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城管执法建议工作的
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区城管执法局、市局执法总队:
现将《关于开展城管执法建议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0年7月3日
(共印 份)
关于开展城管执法建议工作的
指导意见(试行)
为在本系统推行城管执法建议工作制度,形成执法和管理合力,根据《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有关规定,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目的意义
以开展城管执法建议工作为抓手,督促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完善管理监督机制和措施,实现执法和管理的良性互动和有机互补;推动城管执法的执法模式由被动处置向主动治理转变,由零星执法向整体治理转变,由单一执法向系统治理转变;推动各级城管执法部门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强化执法保障,提升执法效果。
二、工作原则
城管执法部门开展城管执法建议工作,应当立足城管执法职能,坚持严谨规范、准确及时、注重实效的原则;做到把握问题准确,分析问题透彻,法理依据充分,建议客观可行。
三、主要内容
(一)提出城管执法建议
对执法工作中发现的下列问题,市、区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向同级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城管执法建议,必要时可以抄送被建议单位所属政府;应当向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提出城管执法建议,必要时可以抄送被建议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
1、国家、社会或者个人利益受到损害或者威胁,需要被建议单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2、一定时期内某类违法行为多发、频发,需要被建议单位加强行业监督管理的;
3、对具有典型性的个案违法行为,需要被建议单位对管理相对人加强管理或批评教育的;
4、其他需要提出城管执法建议的情形。
(二)制作《城管执法建议书》
提出城管执法建议应当按照统一格式制发《城管执法建议书》,并要求被建议单位回复建议落实情况。《城管执法建议书》包括首部、主文和尾部三部分。
1、首部包括:制发单位名称、文书标题和文书编号;
2、正文包括:被建议单位名称、城管执法部门在执法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相关事实、原因分析、建议内容和被建议单位回复期限等;
3、尾部包括:制发单位印章、落款日期,制发单位的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附件名称;如需抄送相关单位的,应当列明抄送单位。
(三)遵循文书制发流程
城管执法部门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制发《城管执法建议书》:
1、起草。《城管执法建议书》由城管执法业务部门负责起草。
2、事先沟通。城管执法部门在起草《城管执法建议书》过程中,应当就执法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拟提出的建议等内容与被建议单位事先沟通。
3、审核和签发。《城管执法建议书》起草完成后,由城管执法法制部门审核;审核完成后,报送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
4、送达。《城管执法建议书》应当及时送达被建议单位,必要时可以将相关材料一并送达。
(四)归档
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将《城管执法建议书》、被建议单位回复意见及相关材料整理归档。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实施。各区城管执法部门要高度重视城管执法建议工作,积极争取党委、人大和政府对该项工作的支持;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各区实际制定工作规则,在本年度内开展城管执法建议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总结推广经验。各区城管执法部门要对本部门提出的城管执法建议落实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对工作成效进行评估,总结提炼城管执法建议工作经验。市城管执法部门定期收集区城管执法部门制发的《城管执法建议书》,组织开展工作培训和经验交流,推广典型案例,不断提升城管执法建议工作水平。
(三)加强新闻宣传。各区城管执法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加大城管执法建议工作宣传力度,不断扩大社会影响,为城管执法建议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城管执法建议书》模板
上海市/XX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城管执法建议书
沪X城管执建字[XXXX]第XXX号
(被建议单位名称):
我局在执法工作中发现你单位在 等方面存在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和 的相关规定,我局向你单位提出以下建议:
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建议书后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推进相关工作,并在收到本建议书后(回复期限)内,将建议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回复我局。
上海市/XX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XXXX年XX月XX日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抄送:(抄送单位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