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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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4-30
标题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机构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索引号 MB2F300040/2021-00047 印发日期 2021-04-28
文号 沪城管执〔2021〕42号 体裁 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城管执法局、市局执法总队:

现将《关于进一步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1年4月28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区城管执法局、市局执法总队:

为进一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20】7号)等,现就做好本市城管执法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主动融入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和营商环境优化建设,进一步夯实执法监管责任,完善执法监管规则,创新执法监管模式,加快构建权清责明、运行有序、公开透明、科学高效的监管工作体系,促进积极履职、严格执法,共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城市治理的高效能。

二、工作原则

1、坚持依法明责。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科学梳理市、区、街镇城管执法队伍的监管职责,明确监管主体、监管对象、监管方式、监管频次,进一步夯实监管责任,健全监管规则,促进监管工作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

2、坚持数字赋能。紧紧依托城管执法对象监管系统(以下简称对象监管系统),实现检查人员与检查对象的随机匹配,体现公平公正。进一步创新监管方法和手段,实施智慧监管,强化数据共享,形成监管闭环,着力提升监管成效,降低监管成本。

3、坚持公开透明。依法公开监管的事项、方式、程序、结果等,规范权力运行,依法维护检查对象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4、坚持多元共治。建立健全差异化监管机制,实现分类精准监管。完善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推动实施综合监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合力。加强监管结果与立案查处、行政处罚、信用惩戒等制度衔接,增强工作成效。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推进多层次的社会监督,努力建设共治格局。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对象监管系统应用

1、落实系统应用工作职责。各单位应当充分依托对象监管系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监管对象与执法检查人员的随机匹配,同时要注重监管工作数据的归集,确保检查结果及时有效归集检查对象名下,推动实现规范监管、精准监管、联合监管。

2、完善检查对象数据库。在充分依托对象监管系统开展监管工作的基础上,各单位要关注和加强对象监管系统检查对象信息的核对、补充和采集工作,以自行采集、信息共享等方式,不断完善建设工地、餐厨垃圾、生活垃圾、房地产经纪机构等五大类抽查对象数据库信息,强化数据信息的更新和维护,做到“底数清”、“数据准”,避免监管盲区和错误。

3、完成执法人员信息录入。按照“应纳尽纳”原则,各单位应当将持有《行政执法证》,具有行政执法资质的城管执法人员信息及时录入对象监管系统中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同时强化执法人员信息的动态管理,夯实随机抽查基础。

4、实现全程信息化记录管理。各单位要督促城管执法人员通过对象监管系统开展现场监管检查,以拍照、录像等方式收集、保存证据,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和结果,实现全过程留痕。发现抽查对象信息不一致的,通过对象监管系统进行更新,确保信息准确。

(二)严格规范随机抽查工作

1、健全执法检查事项清单。由市城管执法局根据城管执法权力事项的拓展,及时调整发布“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各单位应当严格对照抽查事项清单以及确定的抽查事项内容、依据、方式等工作要素,有序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避免不作为、慢作为、重复检查,规范执法行为。

2、合理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各单位按照市城管执法局确立的随机抽查工作要求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明确各批次检查范围、检查对象、检查方法、检查比例和检查频次等具体内容,做到抽查事项全覆盖。检查对象和检查方法相近的,可以合并安排。各单位的年度抽查工作计划以自然年为单位制定,每年1月底前统筹制定、完成填报。因工作实际情况需要调整年度工作计划的,应进行动态调整,并报市城管执法局。

3、随机确定抽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各单位要根据抽查计划的安排逐批次抽取检查对象,同时,要负责本辖区检查人员的匹配工作,要综合考虑所辖区内区域环境、人员配备、业务能力等客观因素,因地制宜选择抽取检查人员的方式。对检查人员有限,不能满足本区域内随机抽查基本条件的,可与上一级执法人员或者相邻区域执法检查人员进行随机匹配。

    4、强化检查信息公示运用。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各单位应当及时将随机抽查结果通过市局部门网站等渠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属于“互联网+监管”清单的事项,实行条线归口,由市局统一向市级“互联网+监管”系统归集监管结果,强化监管业务应用,实现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好后续监管衔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力震慑力。

(三)切实提升监管工作效能

1、落实包容审慎监管工作机制。单位要积极营造创新氛围,通过监管,强化普法宣传和教育,进一步服务和促进市场经济发展;注重引导规范,及时纠正管理相对人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坚持底线思维,对主观故意严重违法、影响恶劣的管理相对人予以从重查处。坚持教育与处罚结合,审慎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拓展轻微违法免罚清单目录,明确轻微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形,并依法不予处罚。

2、推动实施多部门协同监管。各单位要加强部门联动协作,推进实施协同监管。要结合属地辖区实际,针对同一检查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建立联合监管清单,开展跨部门联合监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少执法扰民,提高协同效能。要建立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间的案情通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推动综合监管工作机制创新。

3、积极构建风险防控工作体系。各单位要充分依托对象监管系统、大数据等技术,加强对监管对象信息的归集、分析研判和跟踪预警,完善风险防范和处置机制。要梳理监管对象涉及的风险点,明确线索发现、核查、处置和反馈工作流程,将投诉举报多发、问题重复出现、违法情节严重、重点区域的监管对象列入重点抽查范围,提高抽查频次,全力打造风险防控体系。

四、组织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中队有序推进的工作机制。要细化完善制度,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做法,做到强优势、补短板、优机制,强化组织保障、机制保障和信息化保障,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二)强化宣传指导

各单位要加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宣传力度,扩大企业和社会知晓度,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对基层中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培训和指导,找准问题,补齐短板,做到全覆盖、重实效,提高执法人员在随机监管工作中发现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

(三)加强监督检查

市城管执法局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专项检查结果纳入各区城管执法局年度绩效考核。各单位要对基层中队随机抽查工作开展督察督办,加强对数据规范性和准确性的审核力度,结合线上抽查和实地核查,对线上抽查后发现存在问题的个案进行实地核查,将抽查、核查结果纳入对基层中队的绩效考核。对基层中队重视不够、落实不力、进展缓慢的,及时通报批评,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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